(上接114版)
(上接114版)
(1)2025年度前十大支付对象情况
■
(2)2024年度前十大支付对象情况
■
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洪田股份的子公司洪田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具体见公司2026年3月4日的公告临2026-011)。
2、说明前十大支付对象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力及判断依据
公司通常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通过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企业技术能力、行业水平以及工商登记的有关信息等判断这些企业具备开展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3、前十大支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判断依据
通过查阅近两年在建工程前十大支付对象的工商档案,并取得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提供的账务明细、资金流水、说明函等资料。经核查确认,公司近两年在建工程对应的前十大支付对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处置背景、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及处置资产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产能情况、建设时间、使用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说明发生大额处置损失的原因、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1、固定资产处置背景
公司为推动产品迭代升级、精准把握高端市场发展机遇,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二厂(制二部)生产线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对于一些无法达到生产需求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如阴极槽变形、管道漏液、生箔机及其他主体设备精度失效等原因,无法满足当前的生产要求。公司本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部分有价值的废料,如铜排、电缆等,公司将有价值的废料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对外出售。
2、固定资产处置的主要交易对方情况
■
注1:公司“年产2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机器设备中存在拆卸的铜排及电缆线等金额1,752.19万元,青海电子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
3、处置的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
4、发生大额处置损益的原因,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2025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共计1.52亿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二厂生产线设备升级改造,拆除无法满足后续生产需要的机器设备形成的报废损失。本次资产报废形成大额处置损失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机器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青海电子二厂2025年停工、无实际生产工作量,使得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偏高,进而造成资产报废处置亏损金额较大。
公司以前年度年末对青海电子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委托评估机构对青海电子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上期末已累计计提减值金额10,960.32万元。不存在以前年度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处理的上述固定资产为无法满足后续生产需要的机器设备,对其进行了报废处理,并将相应的设备进行了拆解,铜排、电缆等可利用物料入库作为原材料用于后续生产,剩余废钛、废铁、废铝等边角废料按称重作价对外变卖,前述残料入库及废料变现均为报废后的残值回收,这些资产残值回收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形成的差额,属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并非市场化转让在用固定资产形成的处置损益,依据财会〔2017〕30号文件规定,相关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是合规的。
会计师核查结论:
通过执行核查程序,会计师未发现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及产能规模、收入产出效益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未发现公司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通过核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的自查底稿及对应的自查资料,会计师未发现在建工程的前十大支付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相关核查资料由公司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鉴于会计师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开展全面审计工作,故无法判断本次自查范围是否完整、核查程序是否充分。相关自查范围的完整性与核查程序的充分性,由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会计师未发现公司对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况。
问题6、关于研发投入资本化。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合计3.38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9,386.08万元,资本化率为27.76%。公司2023年、2024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分别为46.14%、40.85%,近三年资本化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从公司研发投入明细看,主要为物料消耗,2023年至2025年,物料消耗占研发投入的比例分别为73.94%、73.98%、76.54%。请公司:(1)补充披露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并结合近三年主要资本化项目有关资本化时点、条件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资本化政策、资本化率等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列示本期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作历史及关联关系,说明近三年公司主要研发服务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原因,并结合研发活动主要内容,说明物料消耗占比高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回复】
(一)补充披露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并结合近三年主要资本化项目有关资本化时点、条件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资本化政策、资本化率等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研发政策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具体时点:市场、技术调研、可行性分析;初步制订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核心小组关键成员,确定整体研发方案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具体时点:组织样品生产,对样品进行检测;依客户对样品试用反馈,拟定改进对策;在示范线上小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使用,产品量产;验收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等。公司主要目的是形成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并运用该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出售,从而形成经济利益。
2、同行业对比
可比公司中一科技、德福科技、嘉元科技、铜冠铜箔的研发支出均费用化,无研发资本化金额。公司的资本化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本化率高是由于公司进入铜箔加工领域多年,经多年的技术、资源、人才和市场积累,对于研发锂电铜箔系列产品具备较为明显的技术、人力优势。研发项目资本化部分符合政策及会计准则,其形成了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研发出的产品得到客户的认可,可以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经核查,公司2023-2025资本化政策没有变化,核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元换算成万元可能造成表格中合计数与明细项存在尾差。
(二)列示本期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作历史及关联关系,说明近三年公司主要研发服务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原因,并结合研发活动主要内容,说明物料消耗占比高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1、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工作均自主开展,不存在委托外部供应商提供研发服务的情况。研发耗用物料主要包括铜、添加剂、阳极板及能源动力等,公司研发活动主要外部供应商为原材料铜材的供应商。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铜,经内部生产后制成铜杆、铜线后,再由各部门进行领用。由于原材料统一采购并集中加工,无法单独区分研发与生产环节对应的铜材供应商。公司近三年前五大铜材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
近三年公司铜材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为明显。原因系公司为保障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降低对单一供应商重大依赖风险,公司保持多元化供应商布局。日常采购中,结合原材料报价、付款条款、合作信用等维度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供应商。
2、近三年研发活动中物料消耗占比
单位:万元
■
公司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比76.54%,主要是因为极薄高精锂电铜箔制造关键技术等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原材料较大所致。其中极薄高精锂电铜箔制造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将攻克高抗拉、高延伸3~5μm极薄锂电铜箔制造技术和环保防氧化技术,实现3~5μm薄高精锂电铜箔量产,可以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约10%,此项研发因技术难度大而跨度时间长,并需反复试验各种指标,该项目物料投入较大,物料消耗占比则相对较高。
3、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活动中物料消耗占比
单位:万元
■
注:德福科技、中一科技、嘉元科技物料消耗为年报中直接投入金额,铜冠铜箔物料消耗为年报中的材料费与水电汽费合计金额。
4、结合研发活动主要内容,说明物料消耗占比高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由上述第2项、第3项表格可见,近三年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中物料消耗占比普遍较高,本公司的研发活动物料消耗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以4.5μm及以下极薄锂电铜箔为核心研发方向,相关研发需使用大量铜材、添加剂、阳极板等开展反复中试、试制及工艺验证,材料试错成本高、耗用量大,致使研发物料消耗占比偏高。同行业对比方面,铜冠铜箔、中一科技研发物料消耗占比分别约70%、65%,与本公司水平基本一致;德福科技占比约45%,相对较低,主要因其产品结构以PCB铜箔为主,锂电铜箔集中于5~6μm常规规格,高端极薄铜箔研发投入及材料试验规模整体低于本公司及铜冠铜箔等企业;嘉元科技占比约25%,处于较低水平,通过公开披露数据查询可以看出其研发费用金额较小,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仅有0.65%,远低于其他三家公司,通过公开数据无法获取其研发费用中物料消耗占比较小的原因。公司与铜冠铜箔、中一科技、德福科技相比,研发活动中的物料消耗占比无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物料消耗占比高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未发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资本化政策、资本化率等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重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变动原因说明未见异常;研发活动中物料消耗占比高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问题7、关于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年报显示,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报告期内开展有色金属铜相关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负债余额均为0元。同时,公司采取“铜价+加工费”联动定价以对冲铜价波动风险,铜箔售价为上月电解铜现货均价及差异化加工费之和,其中加工费根据产品厚度、技术等级、表面处理工艺、客户批量、订单期限差异化定价。请公司:(1)结合客户供应商结构变动、阴极铜及铜箔采销定价依据、铜箔产销周期等情况,逐月量化分析铜箔加工费是否与产成品类型及批次相匹配,并说明相关定价方式能否有效对冲铜价波动风险;(2)对比同行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较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会导致公司面临铜价波动风险,公司现有对冲措施能否覆盖铜价大幅波动的风险敞口。
【回复】
(一)结合客户供应商结构变动、阴极铜及铜箔采销定价依据、铜箔产销周期等情况,逐月量化分析铜箔加工费是否与产成品类型及批次相匹配,并说明相关定价方式能否有效对冲铜价波动风险
1、2025年度铜箔加工费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铜箔加工费全年年内整体呈稳步上行走势,价格年末比年初增加8.33%。加工费价格上涨主要源于两大因素:一是高附加值的极薄铜箔(4-5μm)出货占比持续提升,该品类销量占比由第一季度的44%升至第四季度的67%,因该类产品占比增加拉高整体加工费均价;二是公司6μm的铜箔产品加工费同步走高,单价年末比年初增加18.75%。全年铜箔产品加工费单价整体较为稳定。
2、各产成品类型的铜箔加工费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产品厚度、技术等级、表面处理工艺不同,加工费存在一定的差异,如4~5极薄铜箔产品因其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加工费较高,而标准铜箔加工费平均单价相对较低,如35μm产品;公司同规格铜箔不同生产批次定价保持统一,小批量定制批次、高难度超薄批次加工费定价高于通用量产批次,不存在同规格产品不同批次加工费大幅异动情况。铜箔产品加工费与产成品类型及批次相匹配。
3、产销定价方式能否有效对冲铜价波动风险分析
(1)客户与供应商结构:2025年前10大客户销售占比约70%,前10大供应商采购占比60%,客户及供应商结构总体稳定,订单可预见性较强,为定价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
(2)采销定价依据
原材料电解铜的定价依据:主要采用“铜价基准+升贴水+运杂费”的模式,铜价以上海期货交易所铜现货点价、指定时段现货或期货均价等主流市场现货、期货价格为参考;铜杆、铜线的采购价格则以电解铜的采购价为基础,叠加对应的加工费升贴水进行确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着大宗商品电解铜的市场行情同步波动。
产品销售定价依据:采用“铜价基准+加工费”模式,铜价同样参考主流市场现货价、现货均价、期货均价,加工费按产品规格(如3-6μm极薄、RTF/HVLP等)、工艺、批量差异化核定。公司的采销定价方式使得原材料铜的市场行情波动,向下游销售价格传导。
另外,公司通过调整部分客户铜价结算周期,铜价由上海有色现货铜上月月均价调整为本月月均价或更接近订单日期一定期间的铜均价,以规避铜价持续上升带来的价格风险。同时,有选择性的控制订单量及交付节奏,根据部分客户根据近几月的月均采购量、固定到货计划,实行战略性择优接单,合理把控订单体量与交付节奏。对于中小零散客户,铜价报价模式优化,尽量按当月1号到报价日期间的铜日均价或更接近日期的铜均价接单,有效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3)铜箔产品的产销周期情况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订单式生产模式,铜箔全生产流程周期约7-15天,订单整体交付周期订单排期一般控制在30天以内,产销周期较短,采销价格错配的时间窗口较短。
公司现行定价模式下铜价波动主要由“铜价基准”向下游传导,相对固定的加工费,平稳消化日常铜价的小幅波动,可以有效对冲铜价波动风险。
(二)对比同行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较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会导致公司面临铜价波动风险,公司现有对冲措施能否覆盖铜价大幅波动的风险敞口。
1、2025年度可比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与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来看,行业内开展和未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均存在。近五年铜箔行业产销规模快速扩张,但行业内企业对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理念普及程度整体偏低,加之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套保业务对管理层决策水平、业务实操团队专业素养要求较高,因此行业内实际常态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占比不高,整体套保参与度偏低属于行业普遍现状。公司自2020年度开始全面开展铜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2021年至2024年生产用铜套期保值规模分别为19.71亿元、32.25亿元、32.83亿元、27.29亿元,是行业内较早落地套保风控体系的企业,具备成熟的风控流程与专业套保团队。可熟练运用期货、期权等套期工具开展价格对冲操作,套保实操能力与专业储备充足。
2025年度处于公司产能规模快速释放、业务高速发展阶段,本期主动减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频次及规模,年末未使用套保工具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产能释放,产量的快速增长,致使公司的库存持续增加,公司认为长期库存部分铜价为本期及前期采购价格,本期生产用铜部分对应的订单中的铜价为上期或本期铜均价,这样两者可实现阶段性对冲。
2.在铜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易产生大额的浮盈、浮亏,从而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影响。
3.公司核心盈利模式以加工费定价为主,依托铜价基准+加工费的成熟采销定价体系,可实现上游铜价波动向下游产品售价高效传导,能够有效覆盖铜价日常常规幅度波动,过往铜价波动整体处于可控范围。
4.公司现阶段优先保障产能建设、订单交付与库存结构优化,计划待整体产能布局落地、原材料及成品库存规模趋于稳定后,再常态化重启全面套期保值业务。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减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符合行业发展现状与同行业阶段性经营惯例;现有定价传导、库存管控等对冲措施可覆盖绝大部分常态铜价波动风险,仅在极端短期剧烈行情下存在有限风险敞口,公司套保实操能力与专业储备充足,在极端短期剧烈行情下,可及时启用套期保值工具补足风险管控缺口。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未发现铜箔加工费与产成品类型及批次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的相关定价方式能够有效对冲铜价波动风险;未发现公司报告期内较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行业同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现有定价依据和库存管控等措施,能够有效覆盖铜价波动风险,未发现存在重大未对冲的价格风险。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