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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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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6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16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26,666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98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管理层任期激励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公司第七届管理层任期激励根据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层人员在任期考核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并予以兑现。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蔡松林先生、何腊元先生、朱繁荣先生、杨伯菊女士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任期激励结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结果将向公司股东会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工作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津贴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管理层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非董事管理层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层的董事蔡松林先生、何腊元先生、朱繁荣先生、杨伯菊女士按规定回避了表决。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向公司股东会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含前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使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到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万元,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期限为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至确权之日止。爱众集团就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47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989元/股。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安爱众”)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16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9,426,666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获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完善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七)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2024年3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6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9.7204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十一)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31,378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656,994股变更为1,260,825,616股。

(十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中第(五)款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166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共计9,426,666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999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47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对象人数为166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12,494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于2025年6月20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10-0.054-0.057)元/股=1.989元/股。

本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即本次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1.98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按照1.989元/股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中不含尚未办理注销的831,378股。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广安爱众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广安爱众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1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及段落进行的规范性调整不再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含前锋分公司,简称“广安爱众电力”)、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请股东会审批。

● 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79.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广安爱众电力(含前锋分公司)及岳池爱众电力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79.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49,808,008股,持股比例为19.80%;水电集团为公司第二股东,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49,717,599股,持股比例为11.8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成立时间:1998-12-21

注册资本:101,661.69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绪华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主要股东: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持股51.8609%,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7838%,四川省财政厅持股3.3553%。

主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等。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7699768039

成立时间:2004-12-17

注册资本:363,770.37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健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主要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7.746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1633%,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45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452%。

主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广安爱众电力(含前锋分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共计10,788.38万元,其中,投入到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6,379.72万元,投入到岳池县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4,408.66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2025年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陆仟叁佰柒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63,797,2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肆佰零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44,086,600.00元)。

甲方先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按国家能源局对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乙方所属企业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6.如2025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5年未确权农网投资款,自甲方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增为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之日,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在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20日内将前期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7.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有权收回所投本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有权要求乙、丙、丁三方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有关政策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在广安区、前锋区及岳池县供电网络的优化,改造提升农村电网质量,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79.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有关政策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作为四川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法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含前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万元。

《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拟签订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有关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需对爱众集团向水电集团支付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期限为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至确权之日止。

爱众集团就该担保事项以应收取的农网资金占用费提供反担保。

(三)内部决策程序

1.2026年6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2025年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陆仟叁佰柒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63,797,2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肆佰零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44,086,600.00元)。

甲方先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按国家能源局对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乙方所属企业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6.如2025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5年未确权农网投资款,自甲方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增为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之日,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在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20日内将前期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7.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有权收回所投本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有权要求乙、丙、丁三方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和资金占用费的实际支付方,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1.2026年6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爱众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5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

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3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郑思琴、伍君楠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