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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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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三楼红宝石CD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全体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忆南、陈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三楼粉钻B厅,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出席董事11名,有表决权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其董事资格后履职。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秦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秦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立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如下调整:

1.原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拆分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原提名委员会、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设置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3.原关联交易委员会更名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4.原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委员会。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林先生、高俊女士、王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丛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俊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德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秦怿先生(董事长)、徐立军先生(副董事长)、苏立先生、翁逸凡先生、姚俊先生、姜明生先生;

独立董事:吴大器先生、洪佩丽女士、徐新林先生、郭永清先生;

职工董事:马峻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上述11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徐立军先生、马峻先生、翁逸凡先生、洪佩丽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怿先生

委员:徐立军先生、吴大器先生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立军先生

委员:姚俊先生、洪佩丽女士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永清先生

委员:苏立先生、吴大器先生

4.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大器先生

委员:翁逸凡先生、徐新林先生

5.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新林先生

委员:洪佩丽女士、郭永清先生

6.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洪佩丽女士

委员:马峻先生、姜明生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副总经理(副总裁):李林先生

副总经理(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高俊女士

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岗先生

财务总监:丛树峰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林德栋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到期可以续聘。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五、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钱晓强先生、董事屠旋旋先生在本次换届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钱晓强先生、屠旋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附: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林,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武汉市商业银行发展研究部,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战略发展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战略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上海电气金融集团副总裁。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林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高俊,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就职于上海银行,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部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风险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俊女士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王岗,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原上海银监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外资银行分行非现场监管处监管二科科长,法人银行监管处副处长、股份制银行分行处副处长,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岗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规则,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工作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岗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所列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丛树峰,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副经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门副经理、财务结算部部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丛树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德栋,男,汉族,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曾任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