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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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4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7月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1”,投票简称为“科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B、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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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6年7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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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1.00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上述提案2.00-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长兼总裁李葛丰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董事兼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代为表决。鉴于李葛丰先生无法亲自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谢伟光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订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全文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葛丰先生、徐腊平先生、宋骄阳女士、张铭先生、谢伟光先生、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李葛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姜齐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李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2026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全文详见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葛丰先生、徐腊平先生、宋骄阳女士、张铭先生、谢伟光先生、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谢东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10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各自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均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均未超过六年。按照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以及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葛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楼宇科技事业部研发中心多联机设计室经理、内销用户服务中心部长、内销经营部总监,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葛丰先生持有公司62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徐腊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副部长、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曾主导过多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企业价值提升与战略诊断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操经验。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宋骄阳,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美的集团小家电事业部国内营销财务管理主任专员、国内营销财务部部长、预算管理经理、预算与核算管理经理,美的集团家用事业部顺德工厂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美的集团预算与风险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骄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张铭,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深圳市华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素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经理、资本运作部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远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谢伟光,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海外营销公司财务经理、中央空调事业部财务部长,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财务总监,主力智业(深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财务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伟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6、赖亮生,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PA)。曾任职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盛富资本国际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美的集团战略发展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亮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7、谢东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8、姜齐荣,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1992年7月于清华大学电机系本科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为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力电子化电力系统稳定分析与控制技术、柔性交直流输配电技术、新能源发电技术、微电网技术、现代电能质量分析与控制。曾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齐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9、李建林,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科院电工所副研究员、副组长,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储能所科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博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0、彭建春,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ASU博士后,湖南大学博士。曾先后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IEEE高级会员,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国家教委等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际IEEE和IET等期刊论文评审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编委,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建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利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碳酸锂、铜、铝、钢材、塑料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2、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主要是利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碳酸锂、铜、铝、钢材、塑料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经营需求,一般不超过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有关协议等。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为了减少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不进行投机交易,但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特性,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时,交易端可能因价格走势偏离预期,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逐日盯市结算机制,当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时,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导致持仓被强行平仓,进而造成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等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若发生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若期货、衍生品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6、信用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发生违约,造成套期保值对冲失效,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配备有专业人员,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增强其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业务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降低风险。
4、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谨慎选择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经营稳健、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开展业务,定期评估机构履约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5、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葛丰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兼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7,423,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39.309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0.032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6,886,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39.277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关于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关于向深圳市中开昱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关联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3、《关于向深圳市光明区科创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上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刘兴律师、张子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