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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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近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发生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银行借款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29,30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合计529,300,615.92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69.53%;逾期未付的利息7,260,046.46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50%。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及逾期未付利息合计536,560,662.38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债务逾期及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1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2026年1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年2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4.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5.2026年3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6.2026年6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7.近日,公司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英飞拓仁用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部分借款逾期,逾期本金合计29,300,000.00元。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科技”)为英飞拓仁用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立新科技担保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29,30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5.99%。公司及立新科技为英飞拓仁用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立新科技担保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合计529,300,615.92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69.53%;逾期未付的利息7,260,046.46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50%。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及逾期未付利息合计536,560,662.38元。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金额185,578,238.09元(其中,本金182,389,824.63元,利息3,188,413.46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因债务逾期及提前到期、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贷款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部分银行已对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子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查封冻结),进而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8人(出席股东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3,366,6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07,7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9,46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3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011,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出席股东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3,366,6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07,733股),代表股份560,150,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9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1名,代表股份49,31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24人,代表股份50,011,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8%。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通过视频方式远程主持,公司董事(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08,389,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8%,反对735,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3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937,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31%;反对73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1%;弃权3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8%。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08,38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7%,反对1,05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7%,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93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1%;反对1,058,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4%;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3.《关于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06,375,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4%,反对1,11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7%,弃权1,9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24,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64%;反对1,119,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3%;弃权1,9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方映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