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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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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3版)

202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注:①特定行业部分项目收入为负,系特定行业审价调整,冲减前期结算收入所致;②公司信息安全民品项目收入为负,系合同约定的实际供货范围调整,核减对应费用,于2024年8月与客户签署合同变更协议,相关调整具备合规依据;③民品部分应收账款回款延迟,主要系客户下游终端付款周期较长、款项尚未结清所致。公司依据既定会计政策,按应收款项账龄足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坏账计提充分,减值准备计提具备合理性与充足性。

3、分析说明各类业务前十大客户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1)特定行业业务

①国家单位D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依据上级单位立项批复及建设采购计划,公司与国家单位D在2023年与2024年分别签订6份合同,合同总额 9,464万元,并于2024年完成交付及收入确认,使得公司当年来自该客户的收入规模处于较高水平。2025 年基于客户已完成批量采购任务及特定行业审价调整影响,导致公司当年来自该客户的收入规模为负。

②国家单位B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与国家单位 B7 合作的业务接入设备项目,合同金额 1,134 万元,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完成交付及验收。该设备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成熟产品,供货量根据对方实际需求确定。2025 年公司受到客户的采购计划影响,相较于2024年收入规模下降。

特定行业以项目制、批次化交付为核心特点,各年度军方及配套单位采购计划、型号研制进度、批量生产任务存在阶段性差异。近两年客户排名变动主要受特定项目变动影响,部分客户本期销售额提升、排名上升,系对应型号任务集中交付、验收结算增加所致;部分客户排名小幅回落,系对应项目阶段性完工、当期采购批次减少导致。此外,特定产品订单受国家年度采购预算、装备迭代节奏、项目研制周期影响存在年度波动。十大客户变动主要受特定行业项目结算周期、国家年度预算等影响,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公司近两年不存在客户结构异常变动情形。

(2)民品业务

公司民品目前处于初期培育阶段,市场落地与项目交付体量有限,整体收入偏少且布局分散。从客户结构来看,前十大客户无明显核心主力,客户分布零散、单家营收贡献不高,业务暂未形成规模效应与稳定营收支柱。

(三)列示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和资金实力、各年采购内容和用途、期末挂账金额、交易履约进展等,说明前十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和业务需求匹配性

1、列示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和资金实力、各年采购内容和用途、期末挂账金额、交易履约进展等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按含税金额列示

2、说明前十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和业务需求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存在适度迭代变动,相关变动均紧密贴合公司业务开展及项目履约实际需求,具备充分的业务合理性与匹配性,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特定产品业务供应商变动原因及匹配性

公司特定产品业务采用典型的项目制履约模式,不同型号项目、不同批次交付任务的技术指标、物料规格、配套交付内容存在差异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特定产品项目类型、研制及批量生产任务较往期存在结构变化,各项目所需的元器件、结构件、外协加工、试验配套等物资及服务规格、技术标准各不相同。为匹配各特定产品项目的专属技术要求、保障产品质量与交付进度,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履约需求择优遴选对应领域具备资质、技术匹配、供货稳定的配套供应商,因特定产品板块供应商随年度项目任务结构变化出现正常更替与排名波动,如晨冕智慧(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延泷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供应商变动完全围绕特定产品项目履约开展,与公司当期在手特定产品项目需求高度匹配,属于特定领域行业项目制经营下的正常、合理变动。

(2)民品业务供应商变动原因及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民品业务市场拓展,民品业务订单规模稳步增长、业务品类逐步丰富。随着民品业务的持续发展,原有供应商体系无法完全适配新增民品业务的产品规格、成本管控及交付需求。公司基于民品业务生产、交付及市场化经营需要,主动拓展适配民品业务场景的优质供应商,新增多家适配性更强、性价比更优、供货能力匹配的民品配套供应商,如深圳微众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至一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而导致前十大供应商名单发生相应变动。本次新增及替换的供应商均精准匹配公司民品业务拓展、订单交付的实际经营需求,业务逻辑清晰、交易背景真实,不存在异常商业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变动系特定产品项目差异化履约需求、民品业务市场化拓展两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所有供应商合作均围绕公司真实业务、在手订单及项目交付开展,供应商结构变动与公司当期业务结构、项目布局、生产交付需求匹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行业经营规律,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四)说明公司近两年客户和供应商有无重合,如有,分析说明原因和商业合理性、采购和销售内容和金额、相关会计处理及准确性

1、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情况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上表中销售产品、采购物资/服务为不含税金额。 ②2025年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为负数,系终端合同审价落地,同步调减对应供应商采购额。 ③国家单位A6已按净额法披露收入,为便于同比,已将2024年及2025年销售额还原全额口径。 ④2025 年产品分类口径较 2024 年调整,为便于同比,已将 2025 年数据重分类还原至 2024 年统计口径。

2、主要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实质交叉/形式交叉分析

客户与供应商的重合交叉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构成“实质交叉”,即向某单位采购物资或技术服务后,将其应用于某产品/项目,再销售给同一单位,采购与销售存在对应关系;另一种仅为“形式交叉”,即向同一单位采购和销售,但采购与销售不存在对应关系,为独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仅与国家单位A6存在交易“实质交叉”的情况,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2025年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为负数,系终端合同审价落地,同步调减对应供应商采购额。②国家单位A6已按净额法披露收入,为便于同比,已将2024年及2025年销售额还原全额口径。③2025年产品分类口径较 2024 年调整,为便于同比,已将2025年数据重分类还原至2024年统计口径。

(1)实质交叉

该项目中国家单位A6为舰船通信总体单位,公司为项目配套研制XXX管理设备产品。2024年-2025年,该产品对应销售收入分别为2,596.74万元、5,222.34万元。按照产品总体设计要求,XXX管理设备需具备与其他系统的通信全链路检测功能,该功能与其他系统接口协议和相关协调工作只有通信总体具备相应条件,因此公司将该功能外包给国家单位A6研制。2024年-2025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338.14万元、676.28万元。针对上述业务,公司基于交易实质判断:该类双向交易属于项目配套的一体化履约行为,销售与采购并非相互独立的业务,整体交易核心为完成专属项目交付。公司在相关商品或服务转让前后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在整个交易链条中属于代理人角色,并非主要责任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适用净额法的相关情形。因此,公司对与国家单位A6实质交叉双向交易已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2)形式交叉

国家单位A6及其他单位销售与采购业务系双方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向对方采购产品,相关交易均具备商业实质,销售与采购业务均独立开展并独立确认收入成本以及应收应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业务间不存在直接关联及依附关系。销售及采购产品的价格基于市场定价原则,谈判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对于形式交叉交易,由于采购与销售构成独立的购销交易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判断依据充分,会计处理合规,报表列报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账务处理偏差、财务数据失真等情形。

(五)结合前述主要客户对应大额订单毛利变动和采购成本变动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近两年军品和民品业务毛利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各自细分行业可比公司毛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1、报告期毛利率整体变动概况

2024-2025年,公司特定领域、民品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特定领域产品、民品业务毛利率较2024年度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其中民品业务毛利率降幅较大,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14.26个百分点。

2、毛利波动原因、合理性及行业对比分析

(1)特定领域毛利波动核心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25年公司特定领域业务毛利率为55.39%,较2024年的65.22%下降9.83个百分点,账面毛利回落主要系最终审价调整影响,剔除该影响因素后,公司特定领域业务盈利能力稳定,盈利结构优化。

①核心客户审价调整,拉低当期账面毛利

2025年公司特定领域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2.65%,核心原因系部分前期交付的大额特定领域订单完成最终终审,最终审定价格较项目初期暂定价下调,当期累计调减特定领域主营业务收入5,638.39万元,直接压缩当期账面盈利空间,造成特定领域毛利率阶段性回落。

审价调整前后特定领域业务盈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剔除审价调整影响后,2025 年公司特定领域业务收入同比下降45.08%、成本同比下降 52.09%,成本降幅大于收入降幅。剔除审价调整影响后,2025年公司特定领域业务毛利率较2024年同比提升4.28个百分点,印证公司特定领域业务盈利模式稳定、产品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产品核心技术壁垒未发生变化,本次毛利下滑属于外部政策调整导致的阶段性波动,并非自身经营能力、产品盈利质量恶化所致。

(2)主要客户对应大额订单毛利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特定领域客户大额订单盈利表现稳健,整体毛利率略微增长,进一步印证公司特定领域核心业务盈利能力稳定。

主要客户大额项目毛利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核心客户大额项目实现收入9,400.38万元,同比增长8.16%;营业成本2,658.94万元,同比微降0.56%。在核心订单收入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公司实现了精细化成本管控,核心项目整体毛利率同比提升2.48个百分点,特定领域业务盈利质量优化,充分印证公司特定产品业务基本面稳健向好。其中个别项目毛利率波动系项目定制化需求、交付节奏差异导致,属于项目正常波动,无异常情形。

(3)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由于公司在细分领域中主要同行业公司为国家单位,不存在与公司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从与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特种行业客户占比存在部分重叠和相似性的角度出发并考虑相关数据能否从公开渠道获取等因素选取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2025年可比公司特定领域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行业整体趋势来看,2024-2025年军工通信、军用信息化配套行业整体毛利率呈下行态势,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同比下降4.88个百分点,与公司9.83个百分点的降幅处于同一波动区间,变动趋势一致。公司特定领域毛利率持续处于行业中高位水平,彰显公司技术壁垒高、产品附加值高的核心优势,盈利水平及波动趋势均符合行业常态。

3、民品业务毛利波动原因、合理性及行业对比分析

(1)民品各板块毛利变动明细

2025年公司民品主营业务毛利率9.78%,较2024年36.28%下降26.50个百分点,主要系新业务培育期阶段性因素导致,各细分板块主营业务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电力专网产品统一纳入信息安全产品范畴进行披露

(2)毛利波动核心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民品毛利大幅下滑,核心系公司重点布局的邦彦云PC 新业务处于市场导入初期,受规模效应不足、战略性低价拓客、高额研发与市场投入等阶段性因素影响,契合信创云桌面、云PC行业初创期发展规律,具备合理性。具体分板块说明如下:

① 云计算产品:规模扩张初期成本刚性,阶段性亏损扩大

2025年,公司云计算产品业务实现快速拓容,收入从2024年17.65万元增长至269.39万元,但新业务仍处于市场导入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盈利效应,公司采取市场化让利定价策略,新拓展订单普遍毛利偏低,部分订单出现阶段性亏损。该板块毛利率同比下降11.32个百分点,导致民品整体毛利下滑。

② 其他业务:订单结构优化,零散定制业务拉低整体盈利

该板块以子公司外协加工、零散定制配套业务为主,报告期内业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上期高毛利标准化配套订单占比高,本期存量高毛利订单大幅减少,收入结构切换为小批量、多批次零散定制化订单,该类订单生产排产碎片化,无法依托规模化生产摊薄人工、工装及物料损耗成本,生产良率损耗、现场运维成本同步抬升,成本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收入规模收缩叠加低毛利零散订单占比提升,最终导致板块由盈利转为亏损,拉低民品综合毛利率,属于中小配套加工业务随订单结构变化的常态化波动。

(3)与细分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民品业务聚焦信创云、云PC、云终端细分赛道,暂无业务结构完全匹配的上市公司。结合业务重合度、赛道属性、经营模式及公开数据可获取性,选取深耕信创云计算、云桌面、云终端领域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标的,上述企业与公司民品新兴业务的行业属性、发展阶段、经营特征高度契合,可客观反映行业整体毛利变动趋势。

2024-2025年行业可比公司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邦彦技术的营业收入列示为民品的主营业务收入。

从行业趋势来看,2024-2025年国内信创云PC、云桌面行业处于技术迭代、市场渗透的初期培育阶段,行业整体需求尚未完全释放,前期研发、市场推广投入较大,可比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3.43个百分点,行业整体呈毛利下行趋势。公司新拓展的云终端、云桌面业务存在导入期规模不足、前期投入高、阶段性让利拓客的经营特征,公司民品业务9.78%的毛利率水平,契合行业初创期发展规律,不存在偏离行业的异常波动。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特定领域业务账面毛利率阶段性下滑,为客户审价调减的外部影响所致,剔除该因素后,公司特定领域核心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核心竞争力与经营质量未出现负面变化,该类毛利波动属于特定领域行业普遍的阶段性现象;民品业务毛利率下行主要系云PC新业务处于市场导入初期,受规模效应不足、前期研发及市场投入较高、阶段性让利拓客等行业初创期常规因素影响,符合信创云终端行业发展规律。公司毛利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经营异常、盈利恶化等偏离行业的情形,后续随着公司订单结构优化、降本增效及市场拓展等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民品云PC业务规模、定价体系及盈利模式持续成熟,公司整体毛利率将稳步修复至行业合理区间。

(六)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收入、采购明细表,分析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变动情况;

(2)根据收入、采购明细表,比较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形,获取相关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并检查合同主要条款;

(3)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主要客户、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客户、供应商重合业务的交易背景、实际业务过程;

(4)获取公司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数据,并分析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5)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并与以往年度毛利率情况进行比较,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了解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

(6)查阅同行业公司年度报告以及公开披露数据,了解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5年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比例提升主要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销售比例大幅提升具有合理性;

(2)近两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变动主要受特定行业项目结算周期、国家年度预算等影响,具有合理性;

(3)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变动系特定行业项目差异化履约需求、民品业务市场化拓展影响,与业务需求匹配;

(4)公司近两年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合情况,公司就客户、供应商重合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公司特定领域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为客户审价调减的外部影响所致,民品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业务处于市场导入初期阶段性影响,未发现与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

(七)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收入、采购明细表,分析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变动情况;

(2)根据收入、采购明细表,比较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形,获取相关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并检查合同主要条款;

(3)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主要客户、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客户、供应商重合业务的交易背景、实际业务过程;

(4)获取公司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数据,并分析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5)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并与以往年度毛利率情况进行比较,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了解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

(6)查阅同行业公司年度报告以及公开披露数据,了解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2025年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比例提升主要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近两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变动主要受特定行业项目结算周期、国家年度预算等影响,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变动系特定行业项目差异化履约需求、民品业务市场化拓展影响,与业务需求匹配;近两年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一定的重合,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特定领域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为客户审价调减的外部影响所致,民品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业务处于市场导入初期阶段性影响,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三、关于经营性应收款和现金流。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2 亿元,账龄在1 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8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01 亿元。合同资产期末余额8,087.84 万元,账龄在1 年以上合同资产占比58%,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667.81 万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年新增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4,025.18 万元和607.87 万元,均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5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1 亿元,由净流入转为流出。

请公司:(1)列示账龄1 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象、对应销售内容、收入确认时间、金额和依据、有无发生回款逾期及逾期时间和金额、挂账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坏账计提金额、账面价值、期后回款等勾稽匹配情况,并说明逾期款项有无回款风险及预计回款情况;(2)结合1 年以上长账龄及逾期回款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记录、有无诉讼纠纷、客户履约保障等,说明公司未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参考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迁徙率测算、所考虑的前瞻性信息等,说明公司本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充分;(3)结合公司资金储备、筹资能力、款项催收计划等,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恶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有无重大不利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列示账龄1 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销售内容、收入确认时间、金额和依据、有无发生回款逾期及逾期时间和金额、挂账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坏账计提金额、账面价值、期后回款等勾稽匹配情况

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3.49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2.95%,1年以上的合同资产余额为4,672.54 万元,占合同资产总额57.77%。款项均来源公司产品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为特定行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双方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特殊性,付款链条较长,收款程序复杂,客户主要采用背靠背付款方式,因此回款周期较长。

公司逾期款项的判断条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主要付款条款为客户根据最终用户拨款情况支付相应比例金额给公司,即便账龄较长,但付款条款未达到时不确认为逾期账款。对于付款条款不依赖于最终用户拨款情况的,如客户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则公司确认为逾期。

合同资产主要款项是尚未达到结算节点的项目质保金和进度款,不涉及逾期款项。且公司已参照同项目应收账款的账龄及迁徙率计提坏账准备,能够合理覆盖合同资产潜在坏账风险。

现列示1年以上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前80%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