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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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就存货监盘、计量准确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原材料采购入库、产品生产、销售出库的相关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存货核算方法和流程,分析存货成本计量方法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公司目前存货构成及产品类型;
4、执行存货计价测试程序,对主要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测试存货计价的准确性;
5、对存货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文件,复核原材料入库金额的准确性;
6、对存货出入库进行截止性测试,核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入库单、出库单、发票等文件,检查存货入库及出库是否存在跨期情况;
7、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2025年12月30日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实施监盘,核查了存货实物状况和数量并形成监盘记录,在此基础上对存货实物记录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获取监盘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出入库单和存货收发存记录,编制了资产负债表日前盘点倒轧表;监盘确认金额占公司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金额比例为43.34%;
8、检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管理层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的重新计算,检查是否按相关政策执行,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9、获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明细,将在手订单与期末存货明细比对,检查本年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长较大的项目是否有相应在手订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存货以特定行业存货为主,民品存货增加主要因民品业务拓展,公司主动备货所致,公司成本结转与收入匹配;
2、公司特定产品订单中对尚未取得定型的存货已充分考虑型号定型不确定性、审价下调传导效应及技术迭代风险等多重因素,未发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3、公司已考虑未来审价调减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未发现存在相关订单调价预期明确导致应计提存货跌价但未计提情形;
4、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已正确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因销售或生产领用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因存货报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冲减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公司营业成本结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明细及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及分析公司目前存货构成及产品类型;
(2)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存货规模与产销规模的匹配性;
(3)了解公司的成本核算与结转内部控制体系;
(4)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5)复核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中转回及转销金额。
2、核查结论
公司存货以特定行业存货为主,民品存货增加主要因民品业务拓展,公司主动备货所致,公司成本结转与收入匹配;公司特定产品订单中对尚未取得定型的存货已充分考虑型号定型不确定性、审价下调传导效应及技术迭代风险等多重因素,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考虑未来审价调减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不存在相关订单调价预期明确导致应计提存货跌价但未计提情形;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累计影响金额为3,662.40万元,已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因销售或生产领用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因存货报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冲减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问题五、关于子公司业务。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立信)系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1.2 亿元,净利润-1,584.81 万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8.23 万元,同比下降76.6%;净利润为-2.02 亿元,亏幅扩大。受各种因素影响,特立信存在境外原材料及其他产品或与境外相关的境内产品的采购受限甚至断供风险,可能影响公司产品交付和经营业绩。
请公司:(1)说明2025 年特立信和各公司合并主体之间内部交易内容、金额和占比,合并抵消相关会计处理及抵消金额,是否存在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不充分多记收入利润等情况;(2)分析说明母公司本年收入、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特立信收入利润表现优于母公司的原因,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3)说明特立信上述境外采购内容、金额和占比,目前有无采购受限情况、对公司现有订单执行交付有无影响,如未来采购受限对特立信业务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的具体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该风险事项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回复
(一)说明2025 年特立信和各公司合并主体之间内部交易内容、金额和占比,合并抵消相关会计处理及抵消金额,是否存在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不充分多记收入利润等情况
1、 特立信与各合并主体内部交易情况
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立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5年度,特立信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主要涉及商品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固定资产出售等。
(1)内部交易内容及金额
2025年度,特立信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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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抵消会计处理及抵消金额,是否存在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不充分多记收入利润等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已将特立信及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购销交易产生的收入、成本以及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进行了全额抵消。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如下:
(1)抵消内部销售收入与成本
针对已完成对外销售或期末无未实现利润的内部交易,公司将销售方确认的营业收入与购买方确认的营业成本进行全额抵消。会计分录为:
借记:营业收入 1,738.45万元
贷记:营业成本 1,738.45万元
(2)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针对期末尚未对外销售的商品,除抵消收入成本外,将内部交易毛利中属于公司的部分从“存货”中转回。会计分录为:
借记:营业收入(销售方) 520.41万元
贷记:营业成本(购买方) 174.19万元
存货(按未实现毛利金额) 346.22万元
(3)房屋、设备租赁等服务抵消
特立信租赁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房屋、设备等服务,按平价进行交易。会计抵消分录为:
借记:营业收入一其他业务收入 550.48万元
贷记:营业成本一其他业务成本 550.48万元
(4)固定资产出售业务抵消
邦彦技术出售一批固定资产给特立信,出售时原值为137.31万元,净值为124.29万元。邦彦技术按净值124.29万元(不含税)出售给特立信,特立信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合并报表层面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固定资产一原值 13.02万元
贷记:固定资产一累计折旧 13.02万元
综上,在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识别并抵消特立信及各合并主体之间的全部内部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因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不充分而多记收入利润的情况。
(二)分析说明母公司本年收入、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特立信收入利润表现优于母公司的原因,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1、母公司本年收入、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特立信收入利润表现优于母公司的原因
报告期内,母公司及子公司特立信的业绩表现存在明显差异: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6.58%,净亏损扩大至-20,199.47万元;而特立信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净利润-1,584.81万元,收入规模与利润表现均优于母公司。
上述差异主要由业务定位及审价调整影响两个维度的结构性因素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业务定位差异:母公司承担战略转型投入,子公司聚焦成熟业务
母公司正处于从传统特定行业信息化企业向“云计算+AI”民品业务转型的关键时期,独家承担邦彦云PC与NuwaAI两大战略业务的研发及市场开拓投入。报告期内,母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536.73万元,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500.11万元。上述投入系面向未来的战略性支出,短期内对利润形成较大压力。
子公司特立信作为特定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体,主要聚焦于成熟特定业务的运营与交付,不涉及民品转型投入,费用负担较轻。
(2)审价调整影响的非对称性:母公司调整金额更大
根据特定领域产品定价管理规定,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需接受最终用户审价。报告期内,因审价工作集中推进,公司对暂定价与审定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收入调整,合计调减营业收入5,638.39万元。其中母公司审价调减收入3,960.53万元,相应减少净利润3,367.15万元;特立信审价调减收入1,677.86万元,相应减少净利润1,292.48万元。母公司审价调减金额显著高于特立信,对其收入及利润的冲击更为突出。
2、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说明
公司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和特立信个别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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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特立信个别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具体依据如下: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与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各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编制个别财务报表,由财务部统一汇总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母公司及特立信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443号和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44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邦彦技术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特立信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特立信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公司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予以保障。公司认为,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说明特立信上述境外采购内容、金额和占比,目前有无采购受限情况、对公司现有订单执行交付有无影响,如未来采购受限对特立信业务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的具体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该风险事项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特立信上述境外采购内容、金额和占比
特立信不直接开展境外物料采购,所需境外原材料、元器件均由母公司统一统筹。母公司同样不直接对外采购,全部通过国内中间商采购境外物料,主要购进生产板卡所用的境外芯片、精密电子元器件、专用辅料等原料。原料入库后经加工、组装、检测制成成品板卡,再销售给特立信,作为其产品生产的关键原材料。2025 年,公司境外采购总额为 1,953.60万元,其中特定行业采购 135.44 万元、民用产品采购 1,818.16 万元。特立信主营特定领域业务,其主体项目依托该渠道采购的原材料金额为 111.17 万元,占公司全年原材料采购总额的 1.23%。
2、目前有无采购受限情况、对公司现有订单执行交付有无影响,如未来采购受限对特立信业务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的具体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该风险事项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截至问询回复出具之日,母公司境外采购渠道畅通,境外供应商履约稳定,采购、物流、通关、结算等各环节运行正常,目前不存在采购受限、断供、配额限制及物流受阻等情形。
如未来采购受限对特立信业务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采购的境外原材料主要为集成电路,部分境外品牌的集成电路在公司产品中使用占比较高。目前,集成电路国产品牌在功能和性能上已可以基本实现替代。短期内,公司可通过继续使用现有产品方案和采用国产化替代方案两种方式实现产品交付,但存在采购周期变长、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但考虑到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特立信主体项目通过母公司境外采购金额仅111.17万元左右,成本可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限。
面对该风险事项,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采取多供应商策略,公司通过产品优化使得主要产品对不同品牌具有较强的兼容性,从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作出成本最优的采购策略;(2)公司通过加强与国产品牌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开发国产化方案,对大部分进口原材料均已做好国产化替代方案,预防因国际贸易摩擦等突发因素导致的断供风险。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往来明细表并核对数据准确性;
(2)复核公司内部交易抵消、内部往来抵消处理是否正确;
(3)获取母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析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境外采购情况、以及如未来境外采购受限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合并抵消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不充分多计收入利润等情况;
(2)母公司本年收入、利润下滑主要系因业务定位及审价调整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数据真实、准确;
(3)子公司特立信2025年通过母公司境外采购金额占比较小,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限。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往来明细表并核对数据准确性;
(2)复核公司内部交易抵消、内部往来抵消处理是否正确;
(3)获取母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析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境外采购情况、以及如未来境外采购受限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核查意见
公司近两年年报披露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个别报表数据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内部交易已进行合并抵消;公司2025年特立信主体项目通过母公司境外采购金额约111.17万元,占比较小,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限,公司已采取相应有效的应对措施。
问题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对部分内部交易予以充分抵销,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至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各期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存在不准确的情形。另外,公司在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时未准确将对应科目抵销,以及部分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导致公司2023 年及2025 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营业成本、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存在不准确的情形,公司对涉及定期报告数据追溯调整。因前述情况,年审会计师对2025 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提示公司在会计核算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编制方面存在重要缺陷。
请公司:(1)说明截至2025 年年报披露时,公司在会计核算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编制等方面的内控缺陷是否完成整改及整改措施和成效,公司目前财务内控是否规范建立并有效执行;(2)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各类事项在2025 年年报中对应的科目、金额和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一)说明截至2025 年年报披露时,公司在会计核算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编制等方面的内控缺陷是否完成整改及整改措施和成效,公司目前财务内控是否规范建立并有效执行
截至 2025 年年报披露时,公司在会计核算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编制等方面的内控缺陷已完成整改,公司目前财务内控规范建立并有效执行。
1、内部交易及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
(1)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及信息披露
针对2022年至2025年部分实质性内部交易未及时合并抵消,以及2023年内部委托研发合并抵消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已全面梳理相关期间的内部交易及内部委托研发业务,逐笔核实交易金额、交易主体及合并抵消影响,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及相关专项鉴证报告,对受影响的合并财务报表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更正已同步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2)对内部交易进行全面自查
公司建立常态化、全流程、多维度的内部交易核查机制,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现合并范围内内部交易全覆盖、无死角、穿透式核查,具体核查工作汇总如下:财务部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等全部核算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动态更新合并范围内主体及内部往来单位名录,从源头避免主体遗漏导致的交易漏识别问题。针对各期交易,逐笔核查合同、资金流、货物流及结算单据等原始资料,对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实质进行审慎判断同时针对内部购销、往来款项、资金拆借、费用分摊、资产调拨等全部内部交易业务场景及对应会计科目,逐笔核查凭证、合同、结算单据等原始资料,核实交易真实性与数据准确性。严格执行合并主体月度双向对账制度,交易双方核对当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对对账差异逐项溯源、当期整改闭环,确保所有内部交易完整、真实、可追溯。
(3)组织财务部门学习、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组织财务部门学习、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公司已组织财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重点对内部交易内容的学习,结合业务实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自我提升,不断提高财务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4)深化业务和财务的融合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提高财务人员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强化业务人员的合规意识,从而提高业务的合规性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2、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
(1)完成会计差错更正
针对2025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已全面梳理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受益对象及折旧分摊规则,对涉及的成本费用科目进行重新核算,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及相关专项鉴证报告,将折旧分摊错误部分进行更正处理,确保折旧费用准确归集至相应科目。上述更正已同步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2)全面梳理固定资产台账,规范用途分类管理
公司已重新梳理全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严格区分自用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研发专用资产、管理办公资产、生产经营资产类别,对存在用途混用、用途变更、租赁状态变动的资产逐一更新备案。明确各类资产的受益对象、使用部门、承担费用科目,从源头杜绝资产用途划分不清、折旧分摊归属错误的问题。
(3)加强人员培训,压实岗位责任
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核算、折旧分摊、准则应用及信息披露专项培训,明确固定资产核算标准、分摊逻辑、披露要求,强化财务人员严谨性与专业性。明确岗位职责,将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性、折旧分摊规范性纳入岗位考核,杜绝人为判断偏差、操作疏漏导致的财务披露差错。
3、整改措施及成效,公司财务内控建立并有效执行
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
(1)分析差错原因并落实整改
财务部门召开专项整改会议,聚焦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涉及金额等关键要素展开深入研讨,旨在全面梳理会计差错发现的各类问题并推进系统性整改工作。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开展全面自查与纠正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核算严格遵循最新会计政策,以此保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同时,强调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守内控制度及会计准则,进一步强化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复核环节,通过规范化操作提升财务工作质量。
(2)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公司已组织财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重点对内部交易内容的学习,结合业务实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还组织了财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核算、折旧分摊、准则应用及信息披露专项培训。公司后续将加强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并通过鼓励参与会计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督促财务人员及时掌握会计核算新政策,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与运用, 从而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核算问题的处理能力。
(3)加强重要事项的专业咨询与沟通
针对重要事项,公司将及时咨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意见,必要时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各类事项在2025 年年报中对应的科目、金额和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一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内部购销交易产生的收入、成本以及部分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进行了更正。具体各类事项在2025年年报中会计处理及金额如下:
(1)抵消内部销售收入与成本
借记:营业收入 287.18万元
贷记:营业成本 287.18万元
(2)部分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分摊
借记:营业成本 495.96万元
贷记:管理费用 495.96万元
公司已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各类事项对2025年一至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2025年年报中包含的2025年一至三季度财务数据已按更正后金额处理。截至2025年末,上述各类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累计影响金额为0元。公司在编制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已对内部交易予以充分抵消、并正确分摊用于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各类事项在2025年年报中的相关会计处理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表列报真实公允。涉及的两类内控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成,账务处理合规、追溯调整准确。目前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内部交易全额抵消、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完整公允,财务信息披露合规规范。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及相关决策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已针对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了明确的整改计划、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整改后的业务流程及控制措施;
(3)对已整改的缺陷所涉及的关键控制点进行重新测试,评价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评估整改效果是否具有持续性;
(4)获取并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更正公告,以及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了解差错更正的原因、性质、涉及的具体年度及事项;
(5)询问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差错更正事项在2025年度的影响;
(6)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评价公司对前期差错采用的追溯重述法是否恰当,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截至2025年年报披露时,公司已就前期会计核算及合并报表编制缺陷完成整改,现行财务内控制度已完善并规范运行;
(2)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各类事项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持续督导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及相关决策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已针对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了明确的整改计划、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整改后的业务流程及控制措施;
(3)对已整改的缺陷所涉及的关键控制点进行重新测试,评价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评估整改效果是否具有持续性;
(4)获取并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更正公告,以及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了解差错更正的原因、性质、涉及的具体年度及事项;
(5)询问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差错更正事项在2025年度的影响;
(6)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评价公司对前期差错采用的追溯重述法是否恰当,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截至2025年年报披露日,公司已就前期会计核算及合并报表编制缺陷完成整改,现行财务内控制度已完善并规范运行;公司2025年合并抵消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七(一)、关于其他一一期间费用。年报显示,公司2025 年销售费用为3,683.16 万元,同比增长62.94%;研发费用为8,618.55 万元,同比增长19.12%,均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背离。
请公司:(1)结合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民品业务市场开拓计划和成效、客户数量变动、新增订单规模、销售人员及薪酬变动等,说明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但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各在研项目本年资金投入情况、研发进展、研发人员和薪酬变动等,说明公司本年研发费用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与研发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回复
(一)结合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民品业务市场开拓计划和成效、客户数量变动、新增订单规模、销售人员及薪酬变动等,说明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但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1、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3,68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22.71万元,增幅为62.94%。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7.01%的背景下,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为拓展民品业务市场而进行的战略性前置投入。具体明细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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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集中在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交通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科目。具体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2025年度,职工薪酬发生额为1,89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0.62万元,增幅60.02%。该增长主要系公司为拓展民品业务,对销售团队进行战略性扩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总数由68人增至113人,净增45人;其中,民品销售人员增加61人,特定行业销售人员减少6人,人员配置结构显著向民品市场倾斜,由此带动薪酬总额相应上升。
(2)广告宣传费
2025年度,广告宣传费发生额为80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7.23万元,增幅272.25%。该项费用的大幅增长,系公司为拓展民品市场而主动进行的战略性营销投入。公司围绕民品产品推广,持续加大在主流流量平台的线上精准投放力度,全年品牌曝光1,384万次,“云 PC” 关键词热度跻身行业前三,新品类认知度快速渗透目标市场。同时系统性地开展了线下代理商培训、产品推广会及展会布展等系列推广活动,滚动参与 20 余场行业峰会与专业展会,面对面精准触达决策层与采购端,旨在快速建立民品品牌认知并完善渠道体系,由此导致当期广告宣传支出显著上升。
(3)交通差旅费
2025年度,交通差旅费发生额为25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29万元,增幅50.68%。增长主要系公司为开拓民品市场,销售人员出差频率显著增加所致,相关差旅支出与公司民品战略推广方向保持一致,属于业务拓展过程中的必要开支。
2、民品业务市场开拓计划及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贯彻“稳军工、创民品、开新局”的经营方针,以邦彦云PC产品为核心支点,同时推出了Nuwa AI智能体数字人平台。
邦彦云PC主攻制造业、金融、医疗、教育及公安等领域,产品在制造业场景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契合度;Nuwa AI智能体数字人已完成“场景+任务”应用验证,用户规模实现增长,差异化竞争力逐步显现。
公司积极推动民品云PC客户开发与试用推广,报告期内新开发潜在客户175家,大量产品仍处于客户试用及技术验证阶段,商机储备稳步增长。截止2026年5月31日,民品业务在手订单为356.41万元。此外,尚有大量产品以试用形式送达客户,处于商机发掘与技术验证的阶段。随着试用客户逐步完成验证、意向订单陆续转化,前期积累有望在未来加速释放,民品业务收入贡献预计将逐步提升。
3、营业收入下滑的客观因素
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7.01%,主要受特定行业业务波动影响:
(1)交付节奏影响:特定行业客户采购周期调整、项目交付节奏波动,导致收入阶段性下降。
(2)审价调整影响:本期因特定产品收到审价结果审价调整调减营业收入5,638.39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63 万元。该调整系特定行业审价机制的普遍惯例,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2025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是公司从“单特定行业”向“特定行业+民品”双轮驱动转型过程中的战略性前置投入。公司投入资金建设民品销售团队、开展市场推广及设立区域办事处,旨在培育新增长极。当期收入受特定行业业务周期及审价短期冲击下滑,造成费用与收入的阶段性“时间错配”,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但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各在研项目本年资金投入情况、研发进展、研发人员和薪酬变动等,说明公司本年研发费用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与研发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情况
1、研发费用总体变动情况
2025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8,618.55万元,较上年同期7,234.91万元增加1,383.64万元,增幅为19.12%。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98%,主要系公司战略转型期持续加大民品核心技术投入所致。
2025年研发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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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源于职工薪酬及信息技术服务费。其中,职工薪酬为6,449.45万元,同比增长20.66%,增长主要系民品业务研发团队扩容所致;信息技术服务费为674.7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33.28%,主要为智能体数字人研发涉及的算力服务费用,为相关业务研发提供了关键的算力支撑。
2、各在研项目投入与进展
本年度公司持续推进15个在研项目,重点投入围绕邦彦云PC、智能体数字人等民品核心项目。主要项目投入及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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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研发人员存在同时参与多个研发项目的情形。 ②公司特定产品在研项目情况涉密,豁免披露。
上述在研项目中,在研项目技术人员投入、以及对应的职工薪酬,与其所处的研发进度相匹配。
3、研发人员及薪酬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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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年末研发人员数量为196人,较2024年末增加38人,增幅为24.05%;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约为36.85万元,与上年同期的36.50万元基本持平。上述变动表明,研发职工薪酬总额的增长主要源于人员数量的增加,而非薪酬水平的普遍上调。
2025年,公司为支撑民品核心技术研发,适度扩大研发团队规模,重点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向的人才储备。研发人员薪酬增长与人员结构优化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4、研发费用归集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的研发费用各项目遵照“先立项、后支出”的原则,即审批通过的项目,才产生研发费用。各项目发生实际费用时,归集原则如下:
(1)职工薪酬:各项目立项阶段已明确参与人名单,如研发人员参与一个项目,直接将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归集至该项目;如研发人员参与多个项目,按照各项目投入工时比例,将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分摊至各个项目。因此,各项目对应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酬实际发生额归集准确。
(2)物料消耗:具体为研发物料领用。对于研发物料领用,公司建立了完备的《非生产物料领用管理规范》,研发部门工程师根据项目的需要,在DOP系统发起《非生产物料领用申请单》,DOP系统根据项目阶段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决策审批流程,经由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事业部总裁、成本经理、财务经理、计划工程师、仓库管理员审批后,系统自动抛转ERP生成领料单。月末财务部会根据公司ERP管理系统生成的各个研发项目材料出库单,核算各个研发项目的物料消耗成本。因此,各项目对应的研发领料实际发生额归集准确。
(3)折旧摊销:折旧及摊销金额根据研发部门长期资产清单计算应折旧额及应摊销额,对于专用于特定研发项目的固定资产,按相关资产的应折旧额计入相应研发项目中;其他资产的应折旧额及应摊销额,根据各个研发项目的人员情况进行分摊。
(4)其他费用:其他主要为交通差旅费等,主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金额及其对应项目直接计入相应研发项目中。
综上所述,2025年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一是研发团队为配合民品战略而扩编;二是战略性项目“邦彦云PC”进入快速迭代期;三是“智能体数字人”项目产生大额算力租赁投入。上述投入均具有真实的研发活动背景,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与研发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情况。研发费用的增长真实反映了公司在转型期对底层核心技术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投入,具有合理性。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和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费用分类是否准确,核算口径是否一致等;
(2)对期间费用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期间费用结构分析、纵向数据对比分析、同行业数据对比分析等,了解期间费用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员工花名册及人员统计表,核对人员薪酬等费用划分情况,分析人员变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研发项目台账,了解本年新增研发项目情况及项目进展;
(5)检查研发项目中研发人员工资分配表,结合研发人员考勤及工时表,分析计入各个研发项目的工资的准确性、完整性;
(6)获取研发领料单,与研发费用明细账中的材料费进行核对;
(7)抽查期间费用相关凭证,包括费用相关的审批单、发票和付款单据等,检查费用真实性、准确性,并复核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程序,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费用中选取样本,检查费用确认是否存在跨期,入账是否完整;
(9)获取员工花名册及人员统计表,核对人员薪酬等费用划分情况;
(10)查阅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分析对比管理费用率等情况。
2、核查结论
(1)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较快,主要源于民品市场开拓的前置性投入,具有合理性;
(2)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是新增民品的研发人员、“邦彦云PC”及“智能体数字人”项目的相关投入,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存在与研发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情况。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持续督导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和核算,费用分类是否准确,核算口径是否一致等;
(2)对期间费用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期间费用结构分析、纵向数据对比分析、同行业数据对比分析等,了解期间费用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员工花名册及人员统计表,核对人员薪酬等费用划分情况,分析人员变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研发项目台账,了解本年新增研发项目情况及项目进展;
(5)检查研发项目中研发人员工资分配表,结合研发人员考勤及工时表,分析计入各个研发项目的工资的准确性、完整性;
(6)获取研发领料单,与研发费用明细账中的材料费进行核对;
(7)抽查期间费用相关凭证,包括费用相关的审批单、发票和付款单据等,检查费用真实性、准确性,并复核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程序,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费用中选取样本,检查费用确认是否存在跨期,入账是否完整;
(9)获取员工花名册及人员统计表,核对人员薪酬等费用划分情况;
(10)查阅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分析对比管理费用率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较快,主要源于民品市场开拓的前置性投入,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是新增民品的研发人员、“邦彦云PC”及“智能体数字人”项目的相关投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存在与研发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情况。
问题七(二)、关于其他一一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696.94 万元,同比增长2088%,主要系公司装修工程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及完工进度确认的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请公司: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金额、所在地和项目用途,本年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投入、采购内容、主要付款对象及有无关联方,装修工程项目开工时间、完工进度、相关合同约定和确认在建工程的依据,公司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应转固未转固情形。
公司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金额、所在地和项目用途,本年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投入、采购内容、主要付款对象及有无关联方,装修工程项目开工时间、完工进度、相关合同约定和确认在建工程的依据,公司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应转固未转固情形。
1、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金额、所在地及项目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1,696.9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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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地下装修工程、暖通空调系统升级及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本次项目实施,主要是对现有空间布局、硬件设施进行优化升级,全面满足消防安全规范及场地使用、安全运营要求,提升空间整体环境与使用品质。项目建成后,核心用于展厅展览、云 PC 应用展示、数字人实景模拟体验等数字化场景运营,同时兼顾部分商业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综合使用效率。
2、本年度在建工程的投入、采购内容、主要付款对象及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在建工程累计投入资金 3,338.17万元,其中1,641.23万元已转固。其中本期在建工程累计投入金额3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采购内容、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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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项目投入3,338.17万元,主要为地下装修、空调及消防等各项改造工程,以及购置生产、研发检测、设备,上述供应商为专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司或设备供应商,其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除依据协议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设备款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3、 装修工程项目开工时间、完工进度、相关合同约定及确认依据,在建工程真实存在、不存在应转固未转固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装修工程项目开工时间、完工进度、相关合同约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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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款、设备采购款、材料款及专业服务费进行归集,确认在建工程的依据包含合同、进度单、验收单、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凭证。公司期末在建工程均为公司实际开展的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中的工程类项目均经过招投标流程。相关在建工程真实存在,不存在虚构、虚增情形。
本次地下工程项目为存量改造工程,项目场区管线布局繁杂,施工协调及现场作业难度较大;同时项目施工周期跨春节法定节假日,受工人返乡停工、物资供货阶段性暂缓等客观因素影响。为保障项目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经公司与施工单位深圳汉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双方确定将项目施工工期顺延至 2026 年 4 月底完工。截止2025年末,上述装修、空调消防等在建项目均尚未完成全部建设及验收流程,尚不具备完全投入使用、独立产生收益的条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尚未转入固定资产,该项目已于2026年4月27日正式转固。
综上,报告期内,所有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公司均已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业务真实存在,会计核算合规,不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
(2)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3)检查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产值确认单、银行回单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检查在建工程投入资金的真实性;
(4)实地察看了在建工程建设状况,了解预算金额及项目进度,并核查在建工程投入额与项目进度的匹配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本年度公司对在建工程的投入系真实发生,未发现主要付款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建工程真实存在、未发现存在应转固未转固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
(2)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3)检查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产值确认单、银行回单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检查在建工程投入资金的真实性;
(4)实地察看了在建工程建设状况,了解预算金额及项目进度,并核查在建工程投入额与项目进度的匹配性 。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696.94万元,主要为地下装修工程、暖通空调系统升级及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主要付款对象不涉及关联方,在建工程真实存在、不存在应转固未转固情形。
问题七(三)、关于其他一一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8,692.26万元,同比减少62.02%,主要系购买理财资金增加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85 亿元,同比增加17.74%。
请公司: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报告期内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各类采购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等,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报告期内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各类采购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等,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1、货币资金整体变动及存放情况
(1)货币资金整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692.26万元,较上年末22,883.51万元减少14,191.25万元,降幅62.02%。其中,库存现金4.49万元、银行存款8,633.5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54.22万元。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金存放安全、管理规范。
此外,公司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38,495.28万元,主要为大额存单23,902.02万元及结构性存款14,593.26万元,相关资产未设置使用限制,整体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安全可控。
2、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申购与赎回情况
(1)理财产品总体变动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监管规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所有理财业务均履行完整的内部审批流程,决策合规、操作规范。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整体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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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金流角度看,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累计购买38,500.00万元,累计赎回33,336.12万元,形成净现金流出5,162.88万元。该部分资金系公司在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之间进行的资产结构调整,对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形成一定影响。报告期末未赎回理财产品已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相关资金仍由公司实际控制,不存在资金受限、占用或流失情形。
①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明细清单
2025年度,公司新购入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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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报告期内已赎回/到期理财产品明细清单
2025年度,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及主动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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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报告期末未赎回理财产品明细清单
2025年末,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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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中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投资总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闲置资金理财额度,内部审批流程完整、投资决策合规。
3、采购及投资活动现金支出情况
(1)采购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9,524.33万元,主要包括特定行业原材料及技术服务采购支出,以及民品业务为满足订单交付及降本需求而提前进行的合理备货支出,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2)投资活动现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合计40,770.91万元,主要包括:①理财产品投资支出38,500.00万元;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270.91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及研发设备购置、地下装修工程建设支出。上述支出均服务于主营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4,191.25万元,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经营性现金流阶段性承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特定行业,项目周期较长、验收及结算流程较为严格,回款周期受客户预算安排、验收进度等因素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部分项目验收及客户付款节奏变化影响,以及行业波动导致特定行业收入规模下滑,公司销售回款同比下降13,518.48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阶段性净流出。该变化属于行业结算周期及项目型业务特征下的阶段性波动,不存在经营异常、业务萎缩或重大经营风险,符合行业经营客观规律。
(2)战略转型期持续投入增加现金消耗
2025年为公司向“云计算+AI”方向转型的关键投入阶段,公司围绕邦彦云PC、NuwaAI等核心产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人才储备及市场拓展力度,相关研发费用及期间费用同比增长,带来阶段性经营性现金支出增加。上述投入属于公司战略升级、培育新增长曲线的必要前置投入,具备业务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
(3)闲置资金配置结构调整影响货币资金规模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形成净投资支出5,162.88万元。该部分资金期末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不再计入货币资金,但仍由公司实际控制并可随时变现,不影响整体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
综上,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同比下降62.02%,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阶段性变化、战略转型期投入增加导致现金消耗上升和闲置资金结构性配置调整共同影响所致,具有明确业务背景及商业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末及期初的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货币资金的构成,并检查其是否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2)对期末银行账户实施独立函证,确认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及受限情况;
(3)获取公司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对大额资金往来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明细台账,包括产品名称、持有方、金额、购买日、到期日、实际收益率及投资收益等,对理财产品交易凭证进行检查,核实其真实性与准确性;
(5)获取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检查采购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受经营活动现金流受特定行业回款周期导致的净流出、理财产品的购入等影响,具有合理性。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持续督导机构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末及期初的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货币资金的构成,并检查其是否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2)对期末银行账户实施独立函证,确认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及受限情况;
(3)获取公司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对大额资金往来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明细台账,包括产品名称、持有方、金额、购买日、到期日、实际收益率及投资收益等,对理财产品交易凭证进行检查,核实其真实性与准确性;
(5)获取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检查采购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受经营活动现金流受特定行业回款周期导致的净流出、理财产品的购入等影响,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