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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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309,441,175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6,756,756股)为302,684,419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杰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申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董事会秘书杨志城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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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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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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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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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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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关于确认2025年度和预计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黄杰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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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议案名称:黄鑫颖女士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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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议案名称:楼晓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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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议案名称:王志炎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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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议案名称:杨志城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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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议案名称:钱丹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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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议案名称:申江先生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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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议案名称:李昌莲女士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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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议案名称:刘云女士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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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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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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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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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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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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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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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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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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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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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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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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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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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5至议案12、议案14至议案1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6、议案10、议案14至议案16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非凡、朱嘉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于2026年1月2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于2026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8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保荐人承担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关于变更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原指定蒋文凯先生、周寅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因周寅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晓玉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周寅先生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蒋文凯先生和李晓玉女士。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广发证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周寅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附件:简历
保荐代表人李晓玉的基本情况: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53)、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53)、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36)、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42)、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0)、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52)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