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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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合盛硅业 股票代码:60326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盛硅业

股 票 代 码 :6032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镇东公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罗立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2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罗燚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2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罗烨栋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2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盛硅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罗立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罗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罗烨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罗烨栋先生持有合盛集团57.35%股份,罗燚女士持有合盛集团24.93%股份,罗立国先生持有合盛集团17.72%股份,罗立国先生及其女儿罗燚女士、儿子罗烨栋先生合计持有合盛集团100%股权。

合盛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罗立国先生、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合盛集团受罗立国实际控制,罗燚、罗烨栋分别为罗立国的女儿与儿子,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同为合盛集团的股东,因此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合盛集团、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合盛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有尚在实施中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合盛集团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822,0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644,1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规定期间内,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做好报批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合盛硅业股份839,239,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合盛硅业股份827,544,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18日合计减持上市公司11,694,6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减少至827,544,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0%,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触及5%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9,99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1,56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合计减持41,560,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8011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

罗立国 罗 燚

罗烨栋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罗立国 罗 燚

罗烨栋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

罗立国 罗 燚

罗烨栋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075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和罗烨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的《权益变动告知函》,获知合盛集团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80,51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14,1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839,239,442股减少至827,544,830股,持股比例由70.99%减少至7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减持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盛硅业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及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