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6-04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诉讼案件的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788.51万元及逾期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四川弘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将公司、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起诉至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公司、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778.38万元,并从2024年4月1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同时要求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欠付的工程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因原告方面原因,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传票及起诉状,原告重新向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788.51万元并从2024年4月1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LPR(3.45%)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2.判令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判令被告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4.判令公司、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8项、累计涉案金额633.99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2项,累计金额171.30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6项、累计金额462.69万元。主要为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传票
2.原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