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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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八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八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共1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共185,800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九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九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共3,500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A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享有利润分配权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8元(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对存续的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 每股现金红利,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A股派息总金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关联董事张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基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对存续的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分红金额3.8元/股。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对179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621,91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31名所在单位2024年和2025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07,37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2名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84,2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5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36,73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2,199,451份调整为28,849,231份。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025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7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8,849,231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4人因所在单位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9,8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8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8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633股。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5,367股。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2,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8人因所在单位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9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9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9,375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8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325股。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95,925股。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H股股份奖励计划2026年授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授予33名公司员工共计644,432股H股。本次授予的H股股份奖励计划设置24个月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于2028、2029、2030年分三次归属,分别归属比例为40%、30%、30%。业绩考核目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27年不低于18%,28-29年不低于17.5%。同时考核激励对象所在单位每年综合考评等级,按责任制及战略指标的 综合达成情况确定解锁比例;考评等级为优秀,100%归属;考评等级为良好,90%归属;考评等级为合格,80%归属;考评等级为较差,取消归属。个人层面需在每个考核年度达成B级及以上。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根据2025年H股股份奖励计划的2026年奖励授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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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九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八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九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5、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81.41元/股调整为79.74元/股。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8、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7.24元/股调整为74.26元/股。
9、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5,785,250份调整为39,939,684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4,078,334份调整为19,722,008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55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9,722,008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26元/股调整为70.78元/股。
11、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0.78元/股调整为70.29元/股。
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象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份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9、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193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4,079,802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13元/股调整为45.65元/股。
10、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65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
三、本次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55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9,722,008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刘飞、廖谦、夏小鸽、王维佳、徐巍、蒋俊敏、贾新涛、尹贺鹏、KONDO AKIRA、RODRIGUES COSTA LUIZ FELIPE、JIN PENG、MAHAJAN SANJAY、DAMIANO GERMAN BASILIO共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85,8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共1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85,800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注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193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5日止)可行权共24,079,802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王春玲、高流共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5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500份股票期权。
五、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1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85,800份股票期权。
鉴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5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象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份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9、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193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4,079,802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13元/股调整为45.65元/股。
10、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65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前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179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621,91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31名所在单位2024年和2025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07,37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2名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84,2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5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36,73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2,199,451份调整为28,849,231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1、对179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621,91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31名所在单位2024年和2025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07,37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2名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84,2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5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36,73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2,199,451份调整为28,849,231份。
2、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2027年6月7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45.16元/股
3、可行权份数:28,849,231份
4、可行权人数:2,025人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2,815名激励对象授予107,791,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61元/股。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象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份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9、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193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4,079,802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9.13元/股调整为45.65元/股。
10、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65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
附表一:
■
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5.16元/股。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方式: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5、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解锁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9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添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行权购入公司股票6,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除上述情况之外,不存在参与激励的董事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个行权期安排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考核期间行权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2,025名激励对象作为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可以按照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七、律师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结论意见
1、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股本将增加28,849,231股,股东权益将增加1,302,831,272元。
九、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9名变更为19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630,000股调整为12,450,000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000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1名激励对象未全数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29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52,500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587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9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1,676,675.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2,152,5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52,5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2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18、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7,93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4、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林、王金亮、赵文心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26、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78,667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及离职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467股进行回购注销。
28、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7.47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
2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467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30、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或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1、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或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3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75,000股,但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不认缴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8,325,000股。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0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74,434,25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8,325,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325,000股。
7、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8、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1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13、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4,35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5、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6、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3,375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8、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661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7,839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
21、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23,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及离职等原因对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411股进行回购注销。
2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9.39元/股调整为18.89元/股。
2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411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5、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或因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原因,对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1,125股进行回购注销。
26、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或因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原因,对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1,125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4人因2024年和2025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9,8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8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8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633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4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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