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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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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5元

每股转增股份0.2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83,796,4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7,039,78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76,756,61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594,577元(含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135,351,32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19,147,727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76,756,619×0.125÷683,796,403≈0.124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676,756,619×0.2) ÷683,796,403≈0.198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及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4)+0×0.198]÷(1+0.198)=(前收盘价格-0.124)÷(1+0.198)元/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有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2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2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2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详情请参考公司同日披露的其他公告。

七、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819,147,727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37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8018888-8523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调整

“华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8.4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9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6年6月29日。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设转债”,债券代码“113674”。“华设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55元/股,该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24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45元/股,该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25年6月1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以及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根据《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在“华设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83,796,40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039,78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6,756,619股。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转增股本率(n)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转增股本率。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76,756,619×0.125)÷683,796,403≈0.124元/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转增股本率=(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676,756,619×0.2)÷683,796,403≈0.198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P1=(P0-D+A×k)/(1+n+k)=(8.45-0.124+0)÷(1+0.198+0)≈6.9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虚拟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本次“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55元/股调整为6.95元/股(保留小数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华设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9日起生效。

“华设转债”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6年6月29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集团")

2.被担保人名称:泰州高港华设港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港环境")

3.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协议签署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8.担保原因:为满足高港环境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性资金正常周转。

9.担保范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10.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11.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虽无法单方面控制高港环境,但公司为其单一大股东(持股90%),且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业务流程便利性及可操作性考虑,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综合授信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高港环境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1.2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2.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内部授权管理规定履行了总经理审批程序。

2.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在已审议额度内实际发生,相关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于2026年5月29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2026年度为高港环境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0元、7000万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调剂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高港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情况及惩戒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二)担保协议其他重要条款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高港环境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虽无法单方面控制担保对象,但公司为其单一大股东,且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基于业务流程便利性及可操作性考虑,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高港环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银行授信主要为满足高港环境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高港环境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000万元(在已审议的1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