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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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8.59%,不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41%,公司拟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959股;同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030,400股减少至182,993,44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3,030,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993,4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8月6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5)邮箱:IR@snowkye.com

(6)邮政编码:230601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实现公司发展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能力优势,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等,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绿技行(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详见《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完成基金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近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BSH90

3、管理人名称:绿技行(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相关合伙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已完成本轮募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80万元,公司近日已签署《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同时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亏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89,969,823股,占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512,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持有公司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齐曼、任梦媛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