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08元/股调整为88.925元/股。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2.81元/股调整为72.655元/股。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罗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1)。
4、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另外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11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即以137,299,632股为基数)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281,442.96元(含税)。
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各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89.08-0.155=88.925元/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72.81-0.155=72.655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89.08元/股调整为88.925元/股,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2.81元/股调整为72.655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思瑞浦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目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全球金融市场、汇率走势不确定性加剧。由于公司海外市场客户及部分供应商以外币结算,汇率变化对公司经济效益会产生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依托日常经营业务,将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和组合期权等衍生品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管理进口原材料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为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手持外币资金及进口原材料采购合同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御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购汇成本。
(二)交易金额
结合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期收付汇情况,公司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了测算。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交易对手主要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5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1,50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IXU ZHOU(周之栩)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因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08元/股调整为88.925元/股,批准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2.81元/股调整为72.655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为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授权期限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824号文《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4,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8,453,425.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5,746,574.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5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044,3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998,982.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342,394.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656,58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52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吸收合并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含本数)。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存款利率按照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督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和存放等情况;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授权期限自2026年8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7,73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186,440股;
(3)授予价格:72.655元/股(调整后);
(4)授予人数:72人;
(5)激励计划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并设定了目标值和触发值。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根据上述归属原则,所有激励对象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7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87,73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激励计划中,共计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5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详见《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6月20日。
2、本次拟归属数量:387,730股。
3、本次拟归属人数:70人。
4、本次授予价格:72.6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6、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日。
2026年5月22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归属登记相应的股权激励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经公司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