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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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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普利街绿地中心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牛斌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牛晓璐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秀娟律师、贺思彤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