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占山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张继德(主任委员)、侯文瑞、向勇

调整后:吴娜(主任委员)、侯文瑞、向勇

(2)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吕莹(主任委员)、王占山、郭海全、张继德、向勇

调整后:吕莹(主任委员)、王占山、郭海全、吴娜、向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向勇(主任委员)、张继德、吕莹

调整后:向勇(主任委员)、吴娜、吕莹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3)《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4)《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16 项制度涉及调整或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增加“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等内容,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6-033”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23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分公司性质:非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成都未来科技城(成都东部新区实验室二路33号、实验室三路222号5栋1层4号),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的风险

1.本次设立成都研发中心(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搭建公司全新的高端研发人才梯队,降低研发投入与人才引育成本,赋能科创项目长效运营。

2.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属地化管理、合规运营等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管理协同,切实做好风险防范与应对。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