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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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张灏先生、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金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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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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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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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中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许锐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未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248.62万股股份不得解锁,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注销2,486,200股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0,102,327股变更为387,616,127股(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本总额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0,102,327股进行测算,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486,200元,由390,102,327元变更为387,616,12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24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30。
3、联系人:金函辉
4、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5、联系邮箱:zqswb@liziyuan.com
6、邮政编码:321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