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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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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一轨”)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陆创”)拟与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创九州”)签订《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合同》,由公司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陆创担任设计单位,承接通创九州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相关工作。合同签约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7,3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3,280,000.00元。

● 通创九州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总裁曹卫东先生担任通创九州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创九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推进实施,经各方深入沟通与综合评估,公司具备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全资子公司河南陆创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和设计经验。综合工程造价及项目建设需求,公司及河南陆创拟与通创九州签订《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合同》,由公司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陆创担任设计单位,承接通创九州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相关工作。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7,3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3,280,000.00元。具体合同范围、付款安排、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通创九州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总裁曹卫东先生担任通创九州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创九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持股40%。公司董事、总裁曹卫东先生担任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创九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为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年4月27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广茂路32号院3号楼3层30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60%;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鉴于通创九州成立于2026年4月27日,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尚无法提供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通创九州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且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标的: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

合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合同范围: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艺、配套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项目造价估算,并参考同类工程项目价格数据,同时参照当前市场定价标准综合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3、工程承包范围: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艺、配套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柒佰叁拾捌万元整(¥10738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壹拾万元整(¥104100000.00元);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五)违约

合同约定了发包方、承包方款项支付、延期交付、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违约等责任。

(六)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及评审规则解决争议的,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内容将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陆创对该项目背景及场地环境了解全面,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规划设计等方面具备资质和经验优势,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各方优势互补,推动顺利完成本次项目工程建设,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有助于公司后续参与金刚石项目全周期运营,强化项目整体管控力度,进一步夯实公司相关业务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发包人以询价采购方式遴选合作方,公司中标总承包项目,相关操作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签订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一轨”)于2026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一”)生产制造业务搬迁到河北省廊坊市,故募投项目一将新增河北省廊坊市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一生产基地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同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九州”)为募投项目一共同实施主体。

为了提高研发决策与执行的响应速度,促进跨项目、跨部门的交流协作;同时,优化公司整体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二”)新建的不动产作为募投项目二的实施物业、募投项目一的部分办公及研发物业、公司其他相关研发及办公物业。同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一的部分新建不动产的用途,由自用调整为对外出租,拟出租给合资公司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租赁将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在补充运营资金账户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公司募投项目一“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募投项目三“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按计划将分别于2028年7月、2028年1月和2028年1月实施完毕,目前上述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

二、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一生产制造业务搬迁到河北省廊坊市,故募投项目一将新增河北省廊坊市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一生产基地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同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一共同实施主体。

为了提高研发决策与执行的响应速度,促进跨项目、跨部门的交流协作;同时,优化公司整体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二新建的不动产作为募投项目二的实施物业、募投项目一的部分办公及研发物业及公司其他相关研发及办公物业。同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一的部分新建不动产的用途,由自用调整为对外出租,拟出租给合资公司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租赁将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生效。

新增实施主体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所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规模阶段性放缓,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实际推进需要,公司计划将物理防治类产品的生产制造整体搬迁至河北廊坊,将使用公司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租赁用地。

为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与成本管控,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一生产制造环节同步搬迁至河北省廊坊市,募投项目一生产基地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并新增全资子公司河北九州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同时为加快研发决策与执行层面的响应效率,推动不同项目及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并集约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造的资产,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二新建的不动产作为募投项目二的实施物业、募投项目一的部分办公及研发物业、公司其他相关办公及研发物业。此外,为了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并最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通过出租的方式将原募投项目一已建造的部分不动产出租给合资公司用于开展晶圆级金刚石的产业化。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并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助于实现公司生产资源集中配置、降低运营成本、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合理性说明

(一)本次变更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与生产成本管控,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为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与成本管控,公司计划将物理防治类产品的生产制造整体搬迁至河北廊坊,将使用公司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用地。本次募投项目一生产制造环节将同步搬迁至河北省廊坊市,变更实施方式为租赁,增加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

上述变更将促进公司实现产能集中,有利于公司降低综合成本、提升运营效率。一方面,河北省在人力、土地、能源、重要原材料钢材料采购等成本方面具备综合优势,生产制造环节迁入后可有效控制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已在廊坊市布局部分产能,本次搬迁后生产制造、产线改造优化等产业化建设工作将统一在廊坊生产基地实施,实现产能进一步集中,廊坊生产基地将承接公司面向全国市场的物理防治类业务的产能,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效率的提升。

河北廊坊生产基地已具备生产所需的基本场地、电力等配套条件,生产条件成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一的建设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一的生产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将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集中经营地点,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一的部分办公及研发物业、募投项目二的实施物业与公司其他相关研发及办公物业将集中于募投项目二投入建造的不动产中。经公司结合实际需求测算,募投项目二投入建造的不动产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能够满足上述场地要求,公司经营地点将进一步集中,便于技术交流与协同创新,有利于提升协作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优化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一投入建造的部分不动产出租给合营公司,兼顾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将募投项目一的生产制造业务搬迁到河北省廊坊市,募投项目一生产基地的实施方式由自建改为租赁,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新增河北省廊坊市为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一的部分办公及研发物业、募投项目二与公司其他相关研发及办公集中于募投项目二的实施场地开展;同时为提升公司募投项目一的资产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一部分场地用途,由自用调整为对外出租。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本次变更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赵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旋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刘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鉴于董事会成员变动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同步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候选人刘剑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剑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认为:刘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刘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刘剑先生简历

刘剑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1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就职于深圳前海泽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5年10月,就职于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2025年11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剑先生任职于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为持股5%以上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刘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剑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9日

至2026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625室

(三)登记时间:2026年7月6日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83682662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一轨”)拟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创九州”),并签署相关租赁协议。拟出租场地面积为16,990.89㎡,租赁期限为8年(含免租期),租金总额不超过4961.34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协议》,将公司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部分厂房租赁于通创九州使用。本次拟出租场地面积为16,990.89㎡,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总额不超过4961.34万元。

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40%。公司董事、总裁曹卫东先生担任通创九州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创九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持股40%。公司董事、总裁曹卫东先生担任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创九州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为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年4月27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广茂路32号院3号楼3层30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通用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60%;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鉴于通创九州成立于2026年4月27日,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尚无法提供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通创九州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且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别中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的部分厂房。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房产位置: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2、产权所有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场地面积:16,990.89㎡。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由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法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的16,990.89㎡厂房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出租涉及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广茂路32号院部分房地产租赁价值评估项目》(金资评报字[2026]第0022号),同时参照北京市房山区周边厂房的定价标准,结合出租厂房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等因素,由公司与通创九州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北京通创九州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8年。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为免租期;若电力增容完成之日晚于2026年10月31日,则免租期顺延至电力增容发电之日止。

3、房屋位置: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部分场地,合计16,990.89㎡。

4、租金及支付

房屋租金为: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总额不超过4961.34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六(月),乙方应于每个租金计算周期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计算周期的租金。

5、其他费用:水费及电费按照实际用量计费,由起租日开始由甲方代收代缴。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押金款项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押金或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逾期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乙方应按照原日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以上的,甲方有采取措施停止供应或禁止乙方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厂房。乙方如有续租需求,则需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履行必要程序后,重新签订续租协议;乙方如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厂房,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乙方应按照原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厂房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厂房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乙方应按照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厂房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8、保险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9、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尚未就本次租赁事项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协议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双方已就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就承租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租赁合同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订立,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允,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出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卫东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