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一0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为天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实际管理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任2026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蓝锦芳先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2家,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零部件和房地产。
2) 拟任2026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石女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和支付行业。
3) 拟任2026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以及签订2026年度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衡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实际管理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拟更换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2026年6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6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6-04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公司总部大楼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0日
至2026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7月7日-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中心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佳佳
联系电话:0574一87776939
传真:0574一87776466
电子邮箱:gejj@ysweb.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
邮编:315040
2、与会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4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佳凯先生列席。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046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04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