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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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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202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8版)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设置分红点:当基金份额净值达到或超过1.2元时,本基金需在10个交易日实施分红;本基金每次分红时,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不低于1元,且不超过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如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不足而无法满足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不低于1元时,则本基金将按照全部可供分配利润实施分红。但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026年6月23日新华红利回报单位净值1.249,触发了分红条款,分红基准日2026年6月23日基金单位可分配利润0.0547,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0.547元,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0.547元,满足“如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不足而无法满足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不低于1元时,则本基金将按照全部可供分配利润实施分红”的合同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98866)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6)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7)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ncfund.com.cn。

(8)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关于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6月2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基金增设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直接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2272(即原份额类别),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8053(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若在直销机构上线销售,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另行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宜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附件:《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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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26年6月29日起对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

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和C类两个基金份额类别,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8265”。 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

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其他销售机构渠道:

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对于确认为基金财产支付的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我司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媒介。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了解详情。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