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聚东、李卓、彭家虎、潘立贤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聚东、李卓、彭家虎、潘立贤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0)。
(四)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五)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七)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八)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九)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
1、授予日:2025年5月23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6月6日
3、授予数量:7,800万份
4、授予人数:153人
5、行权价格:3.87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预留授予
1、授予日:2025年10月23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1月20日
3、授予数量:500万份
4、授予人数:12人
5、行权价格:3.87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3日,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人因离职、自愿放弃或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4.2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或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4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174.6万份股票期权。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006.8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5、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6、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8、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9、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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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的40%。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6月6日,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于2026年6月6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于2026年6月8日开始。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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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23日
(二)行权数量:3,006.80万份
(三)行权人数:146人
(四)行权价格:3.87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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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46名激励对象满足全部或部分可行权条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条件成就人员合计为146人,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006.80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
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池”)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锂业”)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常德力元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为益阳电池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为金丰锂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湖南欧力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欧力”)及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为公司不超过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以公司和子公司湖南欧力合计持有的子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科”)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常德力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579万元,为益阳电池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00万元,为金丰锂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849.25万元(未包含本次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金丰锂业少数股东海南三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给金丰锂业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常德力元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申请办理敞口额度业务4,5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授信品种:流贷、银票、国内信用证等。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国内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业务品种。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益阳电池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申请办理敞口授信业务5,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授信品种:银票、国内信用证等。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金丰锂业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间为债务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0,889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以持有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以下简称“该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原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公司本次向该银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15,000万元,低风险额度20,000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集团”)及子公司湖南欧力、湖南科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和子公司湖南欧力合计持有的子公司兰州金科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科力远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湖南欧力及湖南科霸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48379954U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8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严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8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钢压延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90.31%的控股子公司,常德力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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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6735711667
成立时间::2008年4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钟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充电桩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持股100%,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100%子公司,益阳电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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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EQB1A2R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邱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材料、器件和储能系统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股权情况: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海南三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其中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90.31%的控股子公司,金丰锂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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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274963621B
成立时间:1998年01月24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湖南省郴州市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2栋401-6室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54.0916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发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8.37%的股份,其中钟发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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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69563659XT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钟桂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1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进出口业务除外);金属及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资产租赁(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及销售;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9.8155%、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力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 20.1845%,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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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1、被担保人: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
担保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担保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被担保人: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担保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授信规模:不超过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授信对象: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
授信期限:一年
授信条件:由公司控股股东科力远集团及子公司湖南欧力和湖南科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和子公司湖南欧力合计持有的子公司兰州金科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事项是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32年1月1日期间发生的融资类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其中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15,000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金额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常德力元及金丰锂业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金丰锂业少数股东海南三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给金丰锂业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力及湖南科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和子公司湖南欧力合计持有孙公司兰州金科100%的股权为公司融资类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1,598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15,79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59.3%、212.45%。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