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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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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退市太和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提示:1、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一)证券代码:605081

(二)证券简称:退市太和

(三)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8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退市太和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议案1、3、4、5未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余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何雨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蔚霞、何颖春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