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6-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2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合力泰,证券代码:00221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5亿元,同比增长27.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2.33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24.41%;公司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76万元。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15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

5.当前,公司已通过实施重整程序,主动剥离低效亏损的传统手机触控和光电显示业务,集中资源聚焦电子纸、通用显示两大核心优质主业。其中,公司电子纸显示模组业务已成长为公司核心增长业务,2025年电子纸显示模组业务的营收规模达14.31亿元,占公司当年营收总额的85%,同比增长59%,电子纸显示类产品毛利率19.79%。

6.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7.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9.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282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多项财务问题,包括虚增或虚减收入,以及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错误等,导致相关年度利润数据出现虚增或虚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福建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3.上述相关事项为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不影响公司现阶段正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运营及未来发展布局,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业务结构、财务状况均保持稳定。

4.公司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可申请撤销当前其他风险警示的ST情形。

5.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