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26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9,543,5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4874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25%,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共计4,885,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考核
(1)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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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考核结果
根据“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970 _A01号”《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80亿元,同比增长45.64%。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达到解锁条件。
2.个人层面考核
(1)考核指标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持有人个人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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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2)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考评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4,885,8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7%。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持续安排
结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业绩考核已达成。在第一个解锁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择期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处理;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且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他事项的变更可以由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3.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