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ST帅电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进行股权收购,从而获得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前,李连强、斯应昌直接和间接持有惠嘉科技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签署的《关于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收购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关于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推进本次交易,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等相关工作。
2026年6月25日,公司与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斯应昌签署了《意向协议》,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进行股权收购,从而获得惠嘉科技100%的股权并取得惠嘉科技控制权,具体事项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嘉科技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前,李连强、斯应昌直接和间接持有惠嘉科技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意向协议》的意向交易对象为惠嘉科技的股东李连强、斯应昌,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手方以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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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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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宁波惠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其中李连强认缴330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55%;斯应昌认缴270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45%。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李连强
乙方2:斯应昌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收购意向
1.1 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并支付现金对价购买乙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股权”),具体交易方式、交易对方、收购比例以正式股权交易协议(“正式协议”)约定为准。
1.2 本次交易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实施:
(1)甲方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且标的公司尽调结果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标的资产的要求;
(2)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方及其内部决策机构已批准本次交易;
(4)标的公司的内部决策机构已经批准本次交易;
(5)本次交易已获得其他必要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6)甲方合理要求的针对此类交易项目的其它惯常交割条件或基于对标的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结果而后续增加的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正式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日后至2026年9月30日为排他期(“排他期”)。经各方协商同意,排他期可以延长。在排他期内,甲方就本次交易享有独家、排他性的谈判权及缔约权。在排他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标的股权,乙方及标的公司亦不得就标的股权进行转让或处分与第三方进行接触、磋商及达成任何协议,且乙方及标的公司应确保本意向协议签署前已经开始的磋商或商谈或签署的相关协议于本意向协议签署时立即终止。
2、交易对价与付款
结合交易各方的谈判情况及对标的公司的初步了解和判断,各方同意将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之初步估值确定为4.50-5.00亿元之间。由甲方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甲方及甲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尽调结论,由所涉交易各方在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则上按照交割完成时支付收购价款的50%,交割完成后根据审计和业绩完成分年度支付剩余收购价款的50%,具体比例由各方另行协商。
五、后续工作推进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成套设备、输配电设备、电力专用在线监测设备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若本次交易进展顺利,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ST帅电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6年6月25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斯应昌签署了《关于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拟通过支付现金对价方式购买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惠嘉科技100%股权,从而获得惠嘉科技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除以上公司筹划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 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开展,尚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后续还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意向协议》约定的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故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查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帅丰电器”变更为“*ST帅电”,证券代码仍为“60533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49.88万元,同比下降5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14万元,同比亏损增加591.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7.40万元,同比亏损增加314.1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6年6月25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连强、斯应昌签署了《意向协议》,拟通过支付现金对价方式购买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惠嘉科技100%股权,从而获得惠嘉科技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得知,除以上公司筹划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3个交易日内股价波动幅度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开展,尚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后续还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意向协议》约定的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故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