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5年12月27日届满,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本次认购对象、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7,261,793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认购对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认购对象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太原天润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天润”)、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百信”)、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同华”)作为共同承租人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租赁物购买价款金额为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分别为本业务项下的承租人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5.1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127,261,793股”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7,261,793股”。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人民币65,285.30万元),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127,261,793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审批等程序。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过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5.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7,261,793股。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7,261,793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或“发行人”)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
同日,公司与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产投”)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7,261,793股,高速产投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高速产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高速产投签署《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5年8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高速产投签订了《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制人控制的高速产投,高速产投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济南市历城区浩岳财富中心327号
法定代表人:邹泰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T3GFX4P
营业期限:2020年5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工程管理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高速产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高速产投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高速产投2024年及2025年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查询,高速产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2025年度拟向特定对象高速产投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五、关联交易协议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认购协议》修改内容
1.1《认购协议》第1.1条修改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285.30万元(含本数),具体金额为每股发行价格乘以股份发行数量”。
1.2《认购协议》第2.2条修改为:“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1.3《认购协议》第2.3条修改为:“认购数量:本次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7,261,7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股份总数的30%。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乙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书面协商确定。”
(二)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一)》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一)》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一)》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一)》无约定的,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三)补充协议(一)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一)》自甲乙双方盖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与《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一)》同时终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前景、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以及近年来市场的竞争和环境变化的综合考虑,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支撑公司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补充与业务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强化,公司将在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长期战略实施等多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以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与高速产投交易外,过去24个月,公司与该关联人不存在相同交易类别下相关的关联交易;除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以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九、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6月25日,独立董事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对公司与高速产投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所涉认购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该认购协议内容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决议
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调整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太原天润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天润”)、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百信”)、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同华”)作为共同承租人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租赁物购买价款金额为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分别为本业务项下的承租人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担保额度情况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此次审议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授权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所涉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其中太原天润使用担保额度18,400万元,武汉百信使用担保额度5,800万元;菏泽同华使用担保额度5,800万元。根据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在不改变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基础上,将下属公司太原天润未使用部分担保额度800万元调剂给武汉百信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被调整对象太原天润与武汉百信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3517R
注册资本:90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小东
营业期限:2010年8月30日至2060年8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太原天润
公司名称:太原天润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73362703F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杜汉夏
营业期限:2011年4月11日-2046年7月8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东南社村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基地内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饲料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全资下属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太原天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汉百信
公司名称: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745551652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房明
营业期限:2005年4月29日-2035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纺新街51号综合楼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会议及展览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全资下属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武汉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菏泽同华
公司名称: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358613717E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广民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兴民路中段(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对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全资下属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菏泽同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太原天润名下的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武汉百信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菏泽同华名下的菏泽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PPP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
2.标的资产权属:太原天润名下的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设施存在融资租赁,出租人为兴业金租,租赁物购买价款合计18,000万元;武汉百信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设备、设施存在融资租赁,出租人为兴业金租,租赁物购买价款5,700万元;菏泽同华名下的菏泽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PPP项目设备、设施存在融资租赁,出租人为兴业金租,租赁物购买价款6,500万元。
太原天润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权存在设定质押,质权人为兴业金租;武汉百信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权存在设定质押,质权人为兴业金租;菏泽同华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权存在设定质押,质权人为兴业金租。
标的资产将在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生效前解除上述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融资租赁事项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兴业金租
承租人:山高环能、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
租赁物:太原天润名下的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武汉百信名下的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菏泽同华名下的菏泽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PPP项目设备、设施的全部整体资产。
租赁物购买价款金额:30,000万元
租赁期限:60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担保方式: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分别为本业务项下的承租人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合同
质权人:兴业金租
出质人: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
质押物:太原天润、武汉百信、菏泽同华分别以其提供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权设定质押。
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以下简称“被担保债务”)包括但不限于:(1)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迟延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3)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质押期限:(1)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质权才消灭。(2)质押登记部门要求登记质押期限的,则出质人应按质押登记部门允许的最长登记期限办理登记,如登记的质押期限届满,承租人未清偿被担保债务,则质权人依本合同享有的质权不变,且出质人应积极协助质权人在前述质押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办妥质押登记期限展期手续。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七、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2,49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6.14%;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7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98%;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67%。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71,27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