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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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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2026-026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4月9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或“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策医疗收购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交易总金额为60,000万元,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如下进展:

1.工商变更登记:标的公司(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成为上述四家标的公司的股东。

2.价款支付: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向出让方支付了相应股权转让价款。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权益,公司与出让方签署《关于〈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触发条件:在浙江广济眼科医院《合作协议》履行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作协议》提前解除,或由于合作协议的变更导致对标的公司业务产生和合作协议解除造成类似的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有权要求出让方按约定回购其基于主协议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权。若出让方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或者标的公司业务增长消除了前述不利影响并足以保持标的公司业务得以持续稳定的,则公司不得主张回购。

2.回购价格=公司支付的原始收购款(60,000万元)+公司支付收购款至回购之日期间按照年化LPR计算的利息-公司持有股权期间已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如有)-标的公司向公司已分配的利润。

3.回购程序:公司应在回购条件触发后的6个月内向出让方发出书面回购通知。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7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双口井巷1号通策医疗总部大楼7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毅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的表决方式。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7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议案3、5、6、7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3进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统计。所有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听取非表决事项:《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报告》、《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志辉律师、李沛雨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邱志辉律师、李沛雨律师作为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6-028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策医疗”)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0.1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以及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股东会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请详见《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6-029)。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60.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如下: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八)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60.1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47,289,117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0.12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3、上表数据因计算可能产生尾差。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4.21亿元,账面货币资金7.92亿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亿元。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2026年3月31日为测算基准日,此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8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3%,占比均较低。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3.29%,有息负债率4.81%,流动比率1.71,账面货币资金共计7.92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吕建明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行为,请详见《关于董事、高管、其他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临2026-02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7、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B885201650

2.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6-029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60.12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请详见《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6-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双口井巷1号通策医疗10楼法务部;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起45天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公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571-88970616;

5、邮政编码:310023;

6、电子邮箱:songyu@eetop.com。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