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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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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志雄、胡有团、徐能武、王富强、潘航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也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0万元,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及主体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展烧碱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交易。

交易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根据《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期货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交易存在高杠杆,价格波动较大时,可能造成期货交易亏损;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执行不到位或操作人员失误而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开展期货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交易。

2、公司的期货交易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

3、公司完善内控操作流程,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流程,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4、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5、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期货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期货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稳定盈利水平,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的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也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为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由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8,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15,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背景下,为保证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本次调整后,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及主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外币。

交易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执行不到位或操作人员失误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完善内控操作流程,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流程,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723,1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24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完成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批次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6月25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116,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未来其他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49,546,738.26元,同比增长4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4,404,591.85元,剔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未来其他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金额为2,078,255,449.58元,同比增长178.48%。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已成就。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的具体分配如下:

1、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

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

2、考核结果为“合格”

第一、二个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分配60%,其余40%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如下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则该顺延部分权益可在下一解锁期向持有人分配;如下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待改进”或“不合格”,则该顺延部分权益不再向持有人分配。

第三个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分配60%,其余40%不再向持有人分配。

3、考核结果为“待改进”

第一、二个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暂不分配,全部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如下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则该顺延部分权益可在下一解锁期向持有人全部分配;如下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该顺延部分权益可在下一解锁期向持有人分配60%,其余40%不再向持有人分配;如下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则该顺延部分权益不再向持有人分配。第三个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不再向持有人分配。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不向持有人分配。因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待改进”或“不合格”而最终未获分配的股票和相关权益不再由持有人享有。

持有人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经公司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故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100%,当期全部解锁。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解锁数量为1,116,930股,占总股本的0.18%。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未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未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相关审议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资格、数量、条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雄、胡有团、徐能武、王富强、潘航回避表决。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