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已披露信息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鲁中投资重组事宜的进展公告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3月3日公告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21号)(公告编号2026-013)。
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6月18日公告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淄国资字[2026]22号)(公告编号2026-045)。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6]140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内容如下: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重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国药集团战发[2025]279号)和《关于优化控股山东药玻项目方案的请示》(国药集团战发[2026]87号)收悉。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国际)收购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药国际(SS)、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CS)通过全额认购股份公司19908.4233万股定向增发股份取得股份公司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二、你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达成既定的收购目标,切实加强有效管控,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你公司要在收购完成后做好股份公司与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的衔接,及时将其纳入司库等管理体系;就会计信息质量、贸易业务风险、拖欠账款等重大事项明确收购前后相关方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金融业务有关要求,确保在股份交割前完成股份公司参股金融机构的退出。
四、你公司要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五、你公司要在本次收购完成后3年内,每12个月将收购方案实施情况、股份公司运行情况和你公司对其管控情况等书面报告我委。”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定向增发尚需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6]140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