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计算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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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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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单位为股。)
注1.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注2.得票数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彦珩、张明兴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确保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谢海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天军先生、谢海东先生、吴烨女士,主任委员为张天军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吴烨女士、崔丽丽女士、张天军先生,主任委员为吴烨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志军女士、万红波先生、吴亚红先生,主任委员为刘志军女士。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万红波先生、刘志军女士、张天军先生,主任委员为万红波先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刘志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