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6-04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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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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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拟发行不超过28亿等值人民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公司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全部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由于东航海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亦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航股份发行外币债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提供上限为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对象东航海外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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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后续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东航海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能够及时掌握东航海外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航股份发行外币债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提供上限为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与被担保方主债务期限保持一致,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主要包括公司下属全资SPV公司,公司为其提供债务担保,担保金额为11,444万美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80,438万元)(不含本次),上述金额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6-04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宽体客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与空中客车公司(以下简称“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25架A330NEO系列飞机购买协议》,向空客公司购买25架A330NEO系列飞机(以下简称“购买飞机交易”)。上述飞机计划于2029年至2033年分批交付于公司。
● 本次交易将用于公司补充未来运力以及置换更新存量机型,以优化公司机队结构和航线网络、提升运行和服务质量、降低单位运营成本。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与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25架A330NEO系列飞机购买协议》,向空客公司购买25架A330NEO系列飞机。本次购买飞机的目录价格合计约为93.50亿美元,按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汇率(1美元兑6.8166元人民币)计算,约为637.35亿元人民币。
基于对我国民航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需提前对机队运力进行规划和储备,公司本次引进的A330NEO系列飞机是A330CEO系列的升级机型,将有助于公司优化机队结构和航线网络、提升运行和服务质量、降低单位运营成本,将有力支撑公司“往远处飞、往国际飞、往新兴市场飞”的战略,助力公司和中国民航实现“双碳”目标。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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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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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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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的标的为25架A330NEO系列飞机。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购买的25架A330NEO系列飞机的目录价格合计约为93.50亿美元(空客公司2025年1月目录价格)。上述目录价格包括机身、发动机等,并根据交付计划按公式计算后予以调整。空客公司给予公司较大幅度的价格优惠,该等飞机的实际价格低于上述目录价格,并且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且相比本公司以往向空客公司购买飞机中所获的价格更优。公司相信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公司未来整体营运成本并无重大的影响。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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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由公司和空客公司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出售方:空中客车公司
(二)购买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25架A330NEO系列飞机。
2.交易金额:不高于购买机型2025年1月目录价格,25架飞机合计不高于93.50亿美元。
3.支付方式:在协议生效后,公司先分期支付部分预付款,然后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日再付清余款。
4.交付地点:A330NEO系列飞机的制造地点。
5.交付时间:2029年至2033年。具体交付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我国民航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整体机队规划,公司计划引进25架A330NEO系列飞机。
本次引进的A330NEO系列飞机是A330CEO系列的升级机型,拥有高展弦比机翼和优化气动设计、大涵道比发动机以及更高效率的客舱布局,较上一代机型单座油耗明显下降,并与公司现有A330CEO系列机队有很高通用性,将有助于公司优化机队结构和航线网络、提升运行和服务质量、降低单位运营成本,并助力公司和中国民航实现“双碳”目标。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民航仍将处于战略成长期,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及“空中丝绸之路”的纵深推进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扩大,国际航线市场将迎来稳步增长。为更好地落实公司“往远处飞、往国际飞、往新兴市场飞”战略规划,本次引进的A330NEO系列飞机将主要用于在上海浦东机场持续增加洲际通航点、提升航班密度,打造六进六出航班波,发挥上海浦东枢纽的洲际转运中心功能,从而加强公司在关键市场的掌控力,实现关键市场份额和营收水平的提升。
经过多轮商业谈判,公司和空客公司协商达成的飞机交易实际价格低于基本目录价,取得了较为优惠的折扣。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所得资金为本次交易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代价属于分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购买的25架A330NEO系列飞机计划于2029年至2033年分批交付本公司,其中,2029年计划交付4架,2030年计划交付5架,2031年计划交付6架,2032年计划交付7架,2033年计划交付3架。公司未来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力规划调整上述具体引进计划和机型。公司预估在本次引进飞机的交付期间(2029-2033年)将有至少10架A330CEO系列飞机因机龄因素退出,因此公司本次购买的飞机将起到对存量机型的置换更新作用。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系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达成,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高飞,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外币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8亿元等值人民币的境外债券;同意公司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8亿元等值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进宽体客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25架A330NEO系列飞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批次A320NEO系列飞机备发采购及相关工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