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建设及市场预期不确定风险:前期公司披露了募投项目调整和变更的公告,其中包括2万吨高纯级四氯化硅和5000吨电子级四乙氧基硅烷项目,该项目目前产能为零且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存在行政前置审批未通过、产业政策管控、项目建设周期进度缓慢、工艺技术不完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等风险。
● 业绩下滑风险。2026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78.3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03.04万元。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2.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08.24万元。
● 股东减持风险。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08%。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估值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2026年6月25日、6月26日股票换手率分别为1.94%、19.59%。截至2026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市值为111.1亿元,滚动市盈率-99.14,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8.7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6月25日、6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08%。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除林庆松先生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前期公司披露了募投项目调整和变更的公告,其中包括2万吨高纯级四氯化硅和5000吨电子级四乙氧基硅烷项目,该项目目前产能为零且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存在行政前置审批未通过、产业政策管控、项目建设周期进度缓慢、工艺技术不完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等风险。
2、2026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78.3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03.04万元。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2.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08.24万元。
3、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08%。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5,16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34%;林庆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上述股份为林庆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146,70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5.22%)、控股股东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742,413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5.04%),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795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40%)。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均受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控制,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综上,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0,626,075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31.0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庆松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林庆松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持股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持股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实际控制人、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72,827,700股进行计算;原计划减持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原指派孟夏先生、高铭泽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现因孟夏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中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路宏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孟夏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路宏伟先生、高铭泽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孟夏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路宏伟先生简历
路宏伟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国海油A股IPO项目、三峡能源A股IPO项目、高特电子A股IPO项目、正元地信A股IPO项目、长江电力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项目、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项目、湖北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