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或“美迪西普亚”)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反诉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57,600.00元。反诉人美迪西普亚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诉与反诉案件已于2026年6月25日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一、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子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案件已受理,并开庭审理。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人(本诉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0年12月18日,美迪西普亚与鸿绪生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美迪西普亚受鸿绪生物委托,进行I类生物技术药(多肽)非临床安全评价研究(支持NMPA FDA I期临床实验申报),试验项目为“分析检测、安全性评价、翻译及SEND转化”四项研究,美迪西普亚已完成全部四项研究报告并经鸿绪生物签字确认。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4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临床试验批件(IND)(受理号CXHL2301060)。
截至目前,鸿绪生物仅支付前两期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第三期服务费(即尾款)。鸿绪生物经美迪西普亚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拒不支付合同约定的第三期服务费,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
(三)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向反诉人美迪西普亚支付剩余合同价款557,600.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告涉及的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积极应诉以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