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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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通科技

股票代码:605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805室

一致行动人之一: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南滨江路221-222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通讯地址:中国香港旺角花园街2-16号好景商业中心10幢1007B室

一致行动人之三: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四明西路348-35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及主动减持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方芳女士与方立锋先生系兄妹关系,方立锋先生与陈小燕女士系夫妻关系。必恒投资是方芳女士控制的企业,神通投资、香港昱立是方立锋先生与陈小燕女士控制的企业,仁华投资是方立锋先生控制的企业。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使得公司总股本变动;必恒投资基于自身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6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必恒投资计划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374,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9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8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2月12日的股本数479,988,319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6月25日的股本数479,155,319股。

2、上述表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合计2,233,000股;完成向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4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79,988,319股变动为479,155,3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5.02%变更为65.14%。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2026年6月25日,必恒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56,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312,107,257股减少至311,450,957股,持股比例由65.14%变更为6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股份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芳

2026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一: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立锋

一致行动人之二: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陈小燕

一致行动人之三: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立锋

2026年6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芳

2026年6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之一: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立锋

一致行动人之二: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陈小燕

一致行动人之三: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立锋

2026年6月26日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因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变动及公司股东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必恒投资”)主动减持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必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神通投资”、“香港昱立”、“仁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450,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必恒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

注:方芳女士与方立锋先生系兄妹关系,方立锋先生与陈小燕女士系夫妻关系。必恒投资是方芳女士控制的企业,神通投资、香港昱立是方立锋先生与陈小燕女士控制的企业,仁华投资是方立锋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33,000股;完成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4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79,988,319股变动为479,155,3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5.02%变更为65.14%。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2026年6月25日,必恒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56,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312,107,257股减少至311,450,957股,持股比例由65.14%变更为6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2月12日的股本数479,988,319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6月25日的股本数479,155,319股。

2、上述表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及公司股东必恒投资主动减持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