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 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8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84,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贸易业务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贸易业务商业模式分为自主贸易、统购业务、统销业务三类,贸易品类主要为尿素等。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下降19.52%,毛利率1.82%,同比增加1.21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46亿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余额合计76.79亿元,流动比率0.63,同比下降0.13。
1.补充披露近两年各模式下贸易业务销售金额、采购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毛利率、形成的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及同比变动情况,并说明各模式下的收入核算方式及依据。
公司回复:
近两年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
■
近两年贸易业务同比情况如下:
■
(1)本年贸易销售、采购金额确认规模减少的原因如下:
①自主贸易销售金额降低7.30亿元,收入金额降低3.18亿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尿素等化肥产品价格下行,公司自主贸易规模缩小。
②化学原料及备品备件统购业务销售金额降低1.65亿元,收入金额降低169.2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对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的统购业务。
③化工化肥产品统销业务销售金额减少1.97亿元,收入降低60.95万元,主要原因为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份开始停产,公司停止统销其尿素产品。
(2)收入核算方式以及依据如下:
①公司自主贸易业务,贸易产品以尿素为主,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钾等其他产品为辅,主要通过产品的市场波动赚取价差。销售、采购合同独立签署,价格均由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独立确定,存货管理方式有买断价采购后存放至租赁仓库与买断价采购后存放于采购工厂两种方式。
对于存放至公司租赁仓库的方式,公司在向客户转移商品之前承担了存货风险,取得了存货的控制权;对于买断式采购存放于工厂的方式,公司可以自主决定产品何时销售、以何种价格销售给谁,公司承担存货的滞销、价格变动等相关风险,因此判断公司取得了存货控制权。综上,自主贸易业务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此外,对于公司自主贸易业务中存在上游与下游合同一对一的情况,此类情况下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为采购与销售背靠背发生,合同签订日期较为接近,合同标的、数量一致,整体交易周期较短。该种情况下结算流程与化肥行业惯例一致,一般为先预收客户货款,再向供应商预付采购款,货物大多由供应商直接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行至供应商场地提货。考虑到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并未实质取得存货的控制权并承担存货风险,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该种模式为公司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的主要模式。第二种模式下,公司存在少部分通过预付账款以暂定价先锁定上游供应商货源,在公司对接到下游客户后,再根据客户需求数量,与上游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具体的交易价格、数量,采购补充协议与销售合同签订日期较为接近,合同标的、数量一致。该模式主要是公司为了有一定的货源储备,满足临时性的客户需求。虽然以预付的方式锁定货权,承担了部分资金风险,但是以暂定价签订合同,结算时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并未承担价格风险,且货物大多由供应商直接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在交易过程中并未实质取得存货的控制权并承担存货风险,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
②对于统购业务,即根据公司合并内子公司或合并外关联方的采购需求,自市场上寻找外部供应商统一采购后销售给内部关联单位。开展统购的目的主要是整合原材料的采购需求,降低采购成本。其中销售给合并内子公司的化学品及备品备件已通过内部交易抵消。
对于此类业务,公司独立与客户及供应商签署合同,备品备件通过招投标选定供应商,化学品参考市场公开报价后通过询比价确定供应商,结算方式一般为先款后货,备品备件存在1一3个月的赊销期。交货方式根据产品不同以及与供应商的谈判结果,由供应商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公司选择外部运输单位送货,公司无仓库,不囤货。公司与客户的结算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加代理采购服务费确认,因此公司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③对于统销业务,即从公司合并内子公司或合并外关联方采购尿素、乙二醇等产品,销售给市场中的下游企业,开展统销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关联方同业竞争,另一方面是整合客户资源,提高市场中的议价能力。
对于此类业务,公司独立与客户及供应商签署合同,结算方式均为先款后货,交货方式根据产品不同有所区别,尿素产品主要为客户自提,乙二醇根据客户不同分为自提或送货,其他贸易产品主要为客户自提,公司无仓库,不囤货。对于统销产品,公司采购价格以销售价格扣减代理服务费后确定,因此公司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2.补充披露各模式下贸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受同一主体最终控制的交易对方合并披露)、关联关系、是否新增、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或预付金额等。
公司回复:
各模式下贸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情况如下:
(1)自主贸易业务
①总额法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总额法前5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
③净额法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④净额法前5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化学原料及备品备件统购业务
①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前5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
(3)化工化肥产品统销业务
①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前5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目前统销业务的供应商仅包括上述两家。
(4)净额法的主要供应商对应下游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结合前述问题,以及统购和统销业务开展模式、内部定价依据及结算安排等,说明统购及统销业务中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公司需要长期为关联方垫付资金的情况。
公司回复:
(1)对于化工化肥产品统销业务:
化工化肥产品业务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公司取得客户订单后先行收取客户货款,在收到客户款项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采购款,货款到位后,由供应商组织排产,生产完成后组织发货,交货周期为2一3个月,结算周期为按月结算。从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和数据可知,公司收到客户预收货款后,依据生产排期及货物交付进度分次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年末统销业务账面形成预收款项,而预付款项随付款节奏按需发生、金额不确定,由此造成期末预收款项余额通常高于预付款项,不存在为关联方长期垫资的情形。
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以销售价格扣减代理服务费后确定,销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代理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销售价格的3%。左右。
(2)对于化学原料及备品备件统购业务:
化学品业务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公司取得客户订单后先行收取客户货款,在收到客户款项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采购款,货款到位后,由供应商安排发货,结算周期为按月结算。受上述结算模式影响,年末统购业务相应形成预收款项与预付款项;从贸易业务具体情况数据可知,期末虽存在预付款,但预收款项规模高于预付款项,不存在为关联方长期垫资的情形。
备品备件业务执行赊销的结算模式,对客户存在1一3个月的赊销期,同时供应商对公司也存在1一3个月的赊销期,公司在赊销期内收到客户货款后支付给供应商。受上述结算模式影响,年末统销业务相应形成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从贸易业务具体情况数据可知,期末虽存在应收账款,但2025年度应付账款余额1611.33万元、2024年度应付账款余额3575.90万元规模高于应收账款,不存在为关联方长期垫资的情形。
公司与客户的销售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加代理采购服务费确认,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代理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采购价格的2%。一3%。左右。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需要长期为关联方垫付资金的情况。
4.结合报告期内化肥、化工、贸易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及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公司与该对象的业务往来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存在客户及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下属的化肥产品贸易公司,贸易商因具有渠道优势,在市场交易中扮演重要角色,能够提供较为灵活的交易条件及较为充足的货源,公司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货源供需情况、价格差异,灵活选择采购或销售,上述采购、销售分属不同交易时点,对应独立合同、定价标准、货物流转及结算流程,该类交易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其中向中农(天津)化肥有限公司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在从中农天津采购、销售给中农控股的交易中,采购付款时间及销售预收时间如下:
■
公司从中农(天津)化肥有限公司购买尿素销售至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天津)化肥有限公司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虽同属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但两家公司业务和财务分别独立运行。该交易发生的背景为:公司在贸易业务过程中了解到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尿素采购需求后,与客户签订尿素销售合同。同时公司寻找货源,下游合作供应商中农(天津)化肥有限公司可以满足需求,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上述交易中,公司预收客户款项后,预付供应商采购款,交易过程中未占用公司资金,且在交易中赚取约每吨5元的代理费,公司作为贸易业务中的代理人赚取价差,具有合理性。公司承担代理责任,该交易以净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中农(天津)化肥有限公司作为客户主要是向其销售子公司正元氢能的自产小颗粒尿素;作为供应商主要是在贸易业务中向其购买中农天津从其他客户处购买的小颗粒尿素。向其销售的自产小颗粒尿素在子公司正元氢能工厂提货,向其采购的尿素货物存放地点为主要在天津港,交货地点、交易时间均不同。
5.结合贸易业务占用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及成本、业务收益率等,说明公司在流动性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仍开展贸易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回复:
单位:万元
■
续:
■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如下:
(1)从资金占用规模方面分析:
自主贸易业务:上表可知自主贸易业务板块期末预付账款3.79亿元,预收账款2.03亿元,形成净预付占用1.76亿元,其他季度预付金额规模相差不大,季度平均净预付金额为1.24亿元,主要是自主贸易锁定货源预付采购款形成,预付比例占年度销售规模的比例为6.86%,资金占用规模较小;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为0,自主贸易为“预付采购、预收销售”模式,资金仅在购销环节短期停留,无长期资产沉淀。
统购统销业务:上表可知统购统销业务以客户收款支付供应商货款,资金占用规模极低。
(2)从资金来源及成本方面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贸易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客户预收款,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公司虽然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但主要是生产单位经营形成的贷款,贸易单位借款金额较小。主要进行自主贸易的子公司惠众农资,资产负债率102%,负债较大的原因为客户预收款及未终止确认票据形成的其他流动负债较大,外部借款金额仅1702万元;主要进行统销贸易的销售分公司,资产负债率94%,负债较大的原因为客户预收款较大,无外部借款;供销分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1%,负债较大的原因为内部往来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较大,无外部借款。
上述三家贸易公司的内外部借款共有8702万元,公司平均融资年化利率约为2.9%,据此计算该部分资金的融资成本为252.36万元,贸易业务的毛利为2191.85万元,扣除上述资金成本后,仍产生收益1939.49万元。
(3)从业务收益率方面分析:
公司贸易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82%,扣除资金成本后贸易业务收益率为1.63%。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公司创造利润。与资金存款的收益率相比,当前国有银行活期存款年化利率仅0.05%,考虑贸易公司占用母公司资金相关资金成本后,公司贸易业务收益率高于上述存款收益率。综上,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及评价管理层与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合同以及采购合同,分析合同条款,根据承担的义务、责任判断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③检查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密切业务往来关系。
④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收货确认单、结算单等相关支持性单据,针对主要销售和采购交易实施函证程序。
(2)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补充披露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一致,公司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公司预付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约5.60亿元,本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0.83亿元,主要预付对象为化肥贸易商。
1.补充披露减值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类型、交易对方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合作年限、交易内容、合同金额、预付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预付时间、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时间、货物交付情况、减值计提金额等,并说明相关预付账款的减值迹象及减值金额测算过程。
公司回复:
(1)与供应商合作情况如下:
■
(2)与供应商交易以及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交货周期一般为2一3个月,部分订单交付周期有所延长,该情况均因库存调配需要,经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协商顺延交付时间。
2025年9月,公司判断2026年尿素出口市场好转,为抓住这一机遇,准备进行规模化尿素集港,因此存在合同续签情形。
(3)预付账款的减值判断如下:
①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商,与公司具有多年的合作历史,历史合作情况良好,本年末由于其资金紧张,出现逾期交货情况,预付账款无法立刻退回,出现减值迹象。由于其逾期原因为自身资金周转问题,因此根据其期后回款情况以及回款保障措施情况确定预计可收回金额。
2025年底公司向其发出业务联络函要求尽快退款交货。北京华夏农科于1月底至2月退款560万元,交货637万元;瀚煦华纳于1月至2月退款220万元,交货28.77万元。2026年3月16日,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第一期还款计划,承诺截至2026年4月底还款1300万元;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第一期还款计划,承诺截至2026年4月底还款1500万元,并在还款承诺中表示,可将哈尔滨市价值3000万元的房产用于退还货款。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于签订还款承诺前已收回的款项,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提供还款计划或提供还款保证的款项,虽然取得了一定保障措施,但不能确认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因此按照50%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无书面还款计划、未取得保障措施的余款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②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国联股份子公司,以前年度与公司合作状况良好,本年末由于上游供货逾期导致对公司供货逾期,预付账款出现减值迹象。
经沟通,对方希望给予其一定时间解决上游发货问题,因此预付款未立刻退回。
由于肥多多本身经营及资金周转无异常,天眼查等公开信息显示不存在被起诉、被执行等信用状况异常的情形,肥多多为上市公司国联股份子公司,具有还款能力,公司根据对肥多多履约概率的预计,对该笔预付款按照50%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③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
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由于上游供货逾期导致对公司供货逾期,进而导致预付货款无法立刻退回,出现减值迹象。
公司于2026年1月与对方进行面谈要求尽快交货或退款,协商后对方于当月交货845.7吨,金额251.25万元,2026年3月12日,公司与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签订还款计划约定于2026年3月18日前退还200万元,于2026年4月20日前陆续退回余款。其期后已交货251.25万元,并退回货款200万元。
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为省属国企华阳集团下属企业,本身经营及资金周转无异常,相较于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有集团资金托底,还款能力较强;相较于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已提供还款计划,并按照还款计划归还第一笔款项,还款意愿较强。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的预付款的损失风险较低,因此参考应收款项账龄一年以内的计提比例5%对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
(4)预付账款减值金额测算过程如下:
供应商期后回款、交货以及协商退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供应商期后回款、交货以及协商退款情况测算减值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说明上述交易在交易定价、预付比例、货物交付方式及货物交付周期等约定是否与同对象往年业务、同期同类业务或行业惯例存在明显差异,并结合交易背景,说明相关预付款无法退回的原因、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自查相关预付款是否最终流向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24年与上述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与上述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从上表可知,往年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全额预付、先款后货,货物标准交付周期为2一3个月,货物采用自提或送到方式交接,合同约定内容与前述逾期交易不存在显著差异。
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商,与公司具有多年的合作历史,历史合作情况良好,由于其作为工厂授权的一级代理商,货源较其他贸易商更为稳定,公司为了有一定的货源储备,满足临时性的客户需求,公司与其合作模式为以预付款暂定价的模式先锁定货源,寻找到下游客户完成交易后以市场价格结算。此种结算方式并未承担价格风险,且货物大多由供应商直接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在交易过程中并未实质取得存货的控制权并承担存货风险,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2025年上半年,公司仍与其正常业务往来,下半年由于其资金紧张导致年末出现逾期交货情况。
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合作历史,历史合作情况良好,2025年12月,由于上游供货逾期导致对公司供货逾期。其交易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背靠背发生,合同日期接近、标的、数量相同,出于谨慎性,按净额法确认收入;这部分与同期同类型的净额法确认的交易的交易模式一致。另一种为预付款锁定货源后,分别销售给多个客户,销售时间不同,且存货进入公司与第三方租赁的港口仓库,再根据公司与客户的约定,自港口仓库分别发货,在此期间取得了存货实物控制权,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作为贸易公司,往年向公司采购尿素,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款,资金周转正常。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属于华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以化肥贸易业务为主业,与公司业务性质类同,在市场波动中寻找贸易机会,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2025年3月公司与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谈成销售意向,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有货源,双方达成交易,上述交易正常进行并且已经结算完毕。此外,公司在2025年5月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客户为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上游逾期供货,导致对公司逾期供货。
(2)从上述与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可知,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发生的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商业实质。供应商逾期事项发生后,公司通过业务联络函以及与对方现场联系等多种方式进行款项催告,指明其逾期违约情形、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及相应法律责任,要求供应商限期完成履约交付,或全额退还公司已支付货款。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账款无法立刻退回的原因为其资金紧张;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无法立刻退回的原因为货款已经向其上游支付。如问题2、1、(3)回复所述,通过公司所采取的措施,公司获取了部分还款承诺或已追回部分货物及退款。后续,公司仍将持续跟进预付款项的退回情况,持续督促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退回预付款项。
(3)预付款均由贸易业务形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瀚煦华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农科化肥有限公司、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均为大型国内农资流通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经过自查预付款并未流向关联方,华阳集团(山西)碳基材料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但与其之间的资金往来为正常贸易业务形成。上述款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抽样检查了预付账款对应的合同、相关银行账单,查验合同以及付款的审批程序,检查公司预付账款金额与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关注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③选取样本获取预付账款的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工商资料,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关注交易对手方的资信状况,并评估其是否存在损失风险。
④访谈管理层,了解预付账款逾期的原因。
⑤对公司关于预付账款减值的计提方法及计提过程进行复核。
⑥对主要供应商预付账款进行函证。
(2)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补充披露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与信息一致,公司与上述预付供应商业务往来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针对上述预付账款余额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恰当,未发现上述款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关于固定资产减值
年报显示,公司对恒通化工烯烃和聚氯乙烯两条生产线资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约2.93亿元,相关损失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28.97%。
1.补充披露相关减值资产组的各项资产明细、用途、购买或自建投产年份及对应主要供应商情况、已使用年限、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余额、减值准备余额等。
公司回复: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42项,竣工日期为2004年8月至2018年12月,房屋建筑包括生产办公楼、化验楼、控制中心、加工车间、生产厂房、变配电房、仓库、冷库、泵房、综合用房、车棚等。主要用途为工业用房、办公。账面原值合计16,423.99万元,累计折旧6,581.86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002.39万元,账面净值6,839.74万元,其中主要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构筑物
构筑物共计104项,为办公室南北连廊、挡水墙、循环水冷却塔、甲醇卸车设施站台及彩钢瓦墙面、液化烃罐区管廊等,建成年月为2005年3月、2016年3月等,为烯烃和聚氯乙烯两条生产线所用。账面原值合计为24,712.98万元,累计折旧8,766.2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5,035.64万元,账面净值10,911.06万元,其中主要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9938项,机器设备主要为高压回收压缩机、低压回收压缩机、聚合釜低压变频柜(AA19)、流通池、旋塞阀等,存放于烯烃厂、树脂厂内。采购年月为2004年8月至2025年12月,主要用途均为烯烃和聚氯乙烯两条生产线所用。生产线于2016年3月安装调试完毕,主要设备在201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合计为260,736.79万元,累计折旧176,237.77万元,减值准备余额21,206.01万元,账面净值63,293.01万元,其中主要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4)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724项,办公设备主要为酸度计电极、容量法水分测定仪ET80、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SHD-3B、气体净化器TF-1等。采购年月为2011年2月至2023年6月,主要用途均为烯烃厂和树脂厂检测使用。账面原值合计为7,950.63万元,累计折旧7,503.64万元,减值准备余额12.67万元,账面净值434.32万元。
2.列表对比近三年对相关资产组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选取依据、计算过程,分析主要参数的选取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每年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开展减值测试,测试方法统一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通过测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对比资产账面价值确认减值金额。近三年减值测试核心参数、选取依据、计算过程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
公司对比近三年减值测试参数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①销量参数:预测期销售数量依据各年度历史产销量测算。其中丙烯2022一2025年产量分别为13.26万吨、15.15万吨、13.80万吨、15.85万吨;2023年,以2022年、2023年平均销量预测,未来各年销量为14.20万吨;2024年,按照2022一2024年平均销量预测,未来各年销量为14.07万吨。2025年,按照2023一2025年历史销量情况进行预计,2023年销量与2025年销量接近,同时考虑2024年因生产装置临时停车,产量阶段性偏低,2025年生产恢复正常,以此以2025年销量15.85万吨作为预测期平均销量。聚氯乙烯2022一2025年产量稳定在25万吨左右,预测期销量按25万吨测算。
②丙烯稳定期价格选择:参考历年山东地区丙烯市场价格,参考历史均价约为7,500元/吨,价格呈现三年周期性波动特征。基于对行业周期的判断,公司根据行业周期性假设未来价格在预测期内将逐步回升,回升期考虑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价格低点的触底反弹程度确定增长率,后增长至行业长期均价后进入稳定期。
公司在进行丙烯价格预测时,考虑历年销售价格,其中2021年销售单价7,015.12元/吨,2022年销售单价6,748.27元/吨,2023年销售单价6,116.15元/吨,2024年6,037.43元/吨,2025年5,730.33元/吨,2023年预测时,根据2021年一2023年平均单价6,626.51元按照5%的增长率,增长率逐年递减至2%左右后进入稳定期进行预测,稳定期价格为7,824.44元;2024年预测时,按照2022一2024年平均单价6,300.61元,按5%的增长率预测稳定期价格为7,658.44元,2025年预测时,按照2023一2025年平均价格5,961.30元,第一年10%的增长率,逐年递减至1%左右后进入稳定期进行预测,预计稳定期价格为7,576.15元,因历史行业稳定价格在7,500元/吨左右,各年度测算得出的稳定期价格贴合行业稳定价格。
2023年稳定期价格=6,626.51*(1+5%)*(1+5%)*(1+5%)*(1+2%)=7,824.44
2024年稳定期价格
=6,300.61*(1+5%)*(1+5%)*(1+5%)*(1+5%)=7,658.44
2025年稳定期价格=5,961.30*(1+10%)*(1+7%)*(1+4%)*(1+3%)*(1+0.8%)=7,576.15
③聚氯乙烯稳定期价格选择:参考历年市场价格波动区间,2022年及以前,PVC历史价格均在7000元/吨上下波动,2021年均价上涨至9500元/吨。2023年以来受下游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下跌,2025年下跌至近10年历史最低点。
公司在进行聚氯乙烯价格预测时,考虑历年销售价格,其中2022年销售单价6,535.85元,2023年销售单价5,217.69元,2024年销售单价4,778.52元,2025年销售单价4,100.47元。2023年预测时,根据2022一2023年平均单价5,876.77元,按照第一年10%的增长率,2一4年增长率逐年递减至2%左右后进入稳定期进行预测,稳定期价格为7,269.59元;2024年预测时,按照2022一2024年平均单价5,510.69元,按同增速预测稳定期价格为6,950.41元;2025年预测时,按照2023一2025年平均价格4,698.89元进行预测,预计稳定期价格为5,971.77元。因2022一2025年公司销售价格持续降低,使得测算基准价格持续下移,稳定期预测价格下降,客观反映了2023年以来市场环境的不利变化。
2023年稳定期价格=5,876.77*(1+10%)*(1+5%)*(1+5%)*(1+2%)=7,269.59
2024年稳定期价格=5,510.69*(1+10%)*(1+5%)*(1+5%)*(1+4%)=6,950.41
2025年稳定期价格=4,698.89*(1+10%)*(1+7%)*(1+4%)*(1+3%)*(1+0.8%)=5,971.77
④预测期选择:烯烃及聚氯乙烯生产线于2016年陆续建成投产,核心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为20年左右,根据管理层及公司技术部门综合判断,生产经营期确定为2017一2036年。
⑤折现率选择:公司选取十年期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结合沪深市场指数及同行业可比公司β系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近三年市场指数波动使得折现率出现小幅变化。2023一2024年,公司以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平均增长率确定市场收益率,并考虑1%特别风险溢价;2025年评估机构采用沪深300指数测算市场收益率,结合市场变化将特别风险溢价调整至2%,两项调整共同造成本期折现率发生变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评估类第1号》(以下称“监管规则”)的要求,中国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指数类型包括上证综指、沪深300、深证成指、上证180、深证100等。因此,公司前两年度采用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平均增长率确定市场收益率符合一般市场收益率的计算惯例,符合监管规则的要求。2025年度评估机构考虑沪深300指数是覆盖沪深两市的指数,反映的是流动性强和市值规模大的代表性股票价格的综合变动,选用沪深300指数计算市场平均收益率,上述指数选取也符合一般市场收益率的计算惯例,符合监管规则的要求。考虑到2025年选取沪深300指数计算的折现率从数据上看高于前两年度折现率,使得本年度减值测试的结果更为谨慎,因此公司认可评估机构的指数选取,未将其调整为公司以前年度选取的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平均增长率。
税后折现率计算公式:
■
式中,Rd-债务税前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税率
D/(D+E)-债务资本权重
E/(D+E)-股权资本权重
Re-股权资本成本
股权资本成本(Re)=无风险利率+β系数*市场风险溢价+特别风险溢价
■
⑥成本变动:公司三年预测成本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行影响。2023年至2025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
生产聚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为甲醇,甲醇的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为50%左右,2024至2025年,煤炭市场产能过剩,煤价持续回落,同时带动甲醇采购价格下行,原材料成本大幅缩减。基于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三年预测成本呈持续下降态势。
公司各年度原材料成本实际发生额如下:2021年251,788.87万元、2022年218,130.92万元、2023年220,699.98万元、2024年211,747.88万元、2025年204,513.57万元。考虑原材料周期性涨跌,公司预测时选取由高位至低位区间的均值,2023年度成本预测,采用2021一2023年三年平均原材料成本230,206.59万元作为预测价格;2024年度成本预测,采用2022一2024年平均原材料成本216,859.59万元作为预测价格。2025年度评估机构分项测算各类原材料2024一2025年平均采购单价,结合2025年产品消耗用量测算预测期原材料成本,测算金额为209,198.54万元。
上述参数调整均基于当期客观市场环境、行业经营现状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数据,公司据此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与资产账面价值对比:2023年、2024年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未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主要受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因素影响,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256.71万元。
3.结合问题(2)有关情况及近年来该资产组主要产品、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产线收益等,说明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准确、充分。
公司回复:
资产组主要产品、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产线收益明细如下:
■
(1)主要产品与原材料价格走势
近年来,受下游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公司聚氯乙烯、丙烯产品市场价格整体呈持续下行趋势。其中,聚氯乙烯产品售价由2023年的5,217.69元/吨下降至2025年的4,166.39元/吨,丙烯产品售价由2023年的6,116.15元/吨下降至2025年的5,730.33元/吨。同期,甲醇、工业盐、燃料煤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虽呈整体下降趋势,成本端有所回落,但产品售价降幅显著高于原材料成本降幅。
(2)产能利用率及生产运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聚氯乙烯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整体保持在80%以上,生产运行稳定。烯烃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总体处于合理区间,其中2024年受装置阶段性停车影响,丙烯产量阶段性下降,聚氯乙烯生产所需乙烯改为外部采购补充;2025年装置恢复正常生产,产能利用率回升至90.06%,整体生产运营较稳定。
(3)产线收益情况
受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影响,近年来烯烃及树脂资产组持续处于亏损状态,2023一2025年亏损分别为34,214.65万元、33,189.51万元、36,395.29万元。
(4)减值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当资产出现经营业绩持续低于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时,表明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企业需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21年聚氯乙烯行业市场环境良好,公司该品类产品毛利率为26.29%。2022年行业行情转弱,聚氯乙烯毛利率跌至-1.42%。但在剔除固定资产折旧等非付现支出影响后,公司预计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烯烃产线可以达到收支平衡,因此公司判断2022年相关产线未出现减值迹象。
2023年以来产品售价持续下跌,烯烃生产线经营持续亏损,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就上述情况对烯烃及树脂厂进行减值测试,在23年开始根据历史年度PVC、丙烯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对未来宏观经济状况、市场行情走势的判断,做出未来预计现金流的测算。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及以前烯烃厂和树脂厂未发生减值。2025年,受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抽凝机组背压改造导致未来用电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资产组未来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根据公司2025年度对烯烃及树脂厂的减值测试结果,固定资产出现减值,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师意见:
(1)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对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包括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就资产减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对管理层进行访谈。
④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⑤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2)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补充披露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与信息一致,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准确。
四、关于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74亿元,同比上升144.52%,主要系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本期增加约5.81亿元所致。前期公告显示,该项目于2019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有关部门完成备案,项目预算数28.84亿元,建设周期2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余额7.62亿元,工程进度25%。
1.补充披露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障碍、项目建设内容及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本期开始大额投入的原因,并结合公司资金储备、融资及偿债安排等情况,说明后续建设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后续建设计划。
公司回复:
正元氢能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初始预算288,400.42万元,在资金落实过程中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合作洽谈过程中,公司与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征)达成合作协议,由正元氢能与航天长征的子公司航天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合作设立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气体公司),正元氢能以其一期项目气化资产出资持股49%,航天氢能以货币出资,持股51%。(下转1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