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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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
网址:www.db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精选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力求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健的超额收益。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成份股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恒生指数(指数代码HSI)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指数代码930933)成份股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进行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指数代码CBA00203)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全债指数(指数代码H11001)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权重至85%(其中A股股票部分和港股股票部分的权重分别调整为75%和10%),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15%。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2、德邦大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大消费主题相关证券,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消费主题个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指数代码000806)选取涉及食品饮料、服装、文教体育、医药生物、金融保险、文化传播以及家庭用品等消费服务领域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消费服务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指数代码000942)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筛选不超过50家消费主题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内地消费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进行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由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公布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无法反映债券市场的表现,因此,本基金选择具备市场代表性的中证全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指数代码H11001)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权重至90%,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10%。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3、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属类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纳入可转债指数后更能体现本基金可转债配置情况,贴合实际债券投资配置情况。
同时基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权重至10%,增长可转债部分要素权重至10%。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4、德邦安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考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值,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套利、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投资策略进行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健增长的投资收益。纳入可转债指数后更能体现本基金可转债配置情况,贴合实际债券投资配置情况。
同时基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权重至15%,增加可转债部分要素权重至10%,降低债券部分要素权重至70%。
因此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匹配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