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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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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此外,同步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涉及)。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和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70%调整至60%,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10%调整至2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价值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和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800价值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价值因子得分最高的2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价值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中证800价值指数、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中证800价值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整至55%,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并将权重由20%调整至3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沪深300指数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沪深300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整至6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和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和沪深300成份股组成,可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全部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整至70%,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及仓位情况,增设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指数要素并设置10%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现金资产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本基金增设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指数要素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债券部分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25%,增设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指数要素并设置10%的权重,并将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要素权重调降至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和沪深300成份股组成,可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东方红慧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小盘500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小盘500指数由全部A股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5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小盘500指数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小盘500指数,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10%调整至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仓位情况,本次将基准由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股、债和现金基准要素组合,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的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本基金增设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指数要素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债券部分投资情况。

(3)沪深300指数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本基金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部分投资情况。

(4)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现金资产所对应的要素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现金部分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设置75%的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20%的沪深300指数和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债券、股票和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的仓位情况,本次增设港股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之一。本基金增设恒生指数作为港股指数要素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港股部分投资情况。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恒生指数作为港股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整至1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东方红锦弘甄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和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80%调整至65%,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15%调整至20%,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5%调整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90%调整至80%,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10%调整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东方红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7%+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现金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90%调整至80%,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7.5%调整至8%,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2.5%调整至7%,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8%+恒生指数收益率*2%+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7%+恒生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的资产配置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18%调整至17%,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2%调整至3%。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3.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资产配置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80%调整至85%,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13.5%调整至7%,将港股指数要素权重由1.5%调整至3%。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东方红欣和积极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资产配置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移除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商品类资产指数要素,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部分的要素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后,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权益类资产指数要素由中证800指数和恒生指数替换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并将权益类资产指数要素的权重由70%调整为90%,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5%调整至10%,同时移除权重5%且作为商品类资产指数要素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