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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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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2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7家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28亿元的保证式担保。

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弘业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弘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6-018)”“《苏豪弘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6-019)”“《苏豪弘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6-025)”。

(二)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预计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就广东弘业的银行授信事宜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广东弘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公司对广东弘业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7亿元。其中: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2%;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1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沈旭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马宏伟、蒋海英、陈长理、姚淳、朱晓冬、沈旭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3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待售资产预计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永欣”)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12月,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裁定,弘业永欣进入强制清算程序,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自接管之日起丧失对弘业永欣的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将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持有待售资产”科目进行核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持有待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33.19万元。

202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清算组通知,因弘业永欣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对弘业永欣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弘业永欣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933.19万元,最终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弘业永欣破产清算的后续进展,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