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6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6)沪东证经字第4571号

申请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法定代表人:武俊。

委托代理人:刘萧优,女,1994年12月26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6月23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6年5月26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6年5月27日、5月28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电子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42 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王孟林的监督下,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刘萧优、田婧进行计票。截至2026年6月24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2,706.64份,占2026年5月26日权益登记日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30,225,273.82份的0.1082%,小于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持续运作上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票结果未满足以通讯方式有效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

2026年6月25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相关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如有),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公司网址:www.boscam.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基金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0-3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组合久期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上银慧享利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提升至95%,现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降低至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基金整体组合以短久期为主,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3、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提升至95%,现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降低至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基金整体组合以中短久期为主,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4、上银慧景利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提升至95%,现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降低至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基金整体组合以中短久期为主,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5、上银慧元利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提升至95%,现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降低至5%。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基金整体组合以中短久期为主,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6、上银慧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7、上银聚恒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运作的久期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8、上银价值增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0%提升至60%,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0%降低至40%。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9、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0%提升至85%,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30%降低至15%。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0、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提升至85%,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5%降低到1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升至75%。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1、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提升至85%,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5%降低到15%。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2、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控制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根据过往该部分资产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与原指数相比,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实际配置情况更为贴合。

基于以上情况,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