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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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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rs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新国证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19-0789

网址:www.crs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由50%至85%,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由50%至15%。

2、根据本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适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优质标的。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在计入分红收益后的整体表现,符合本基金重点投资的经济转型方向新领域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以使其与投资策略更为契合。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并将权重由50%调升至85%,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降至1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过往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删除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的基准要素,并将原债券指数权重由80%调整为100%。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80%调升至100%,删除定期存款利率类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