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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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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红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第6、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其他议案属普通决议议案,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云长律师、孙璞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办公楼二层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梁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梁红军、魏冬松、张木,其中梁红军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梁红军、王涌、张木,其中梁红军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李丹蒙、许京辉、魏冬松、张木、王涌,其中李丹蒙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张木、刘海建、李丹蒙,其中张木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杨汇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彦林先生、袁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虹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简历附后)。

因董事会秘书人选及任职资格遴选、审核等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次会议暂不聘任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认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等各方面均符合所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实施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捐赠人民币5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汇川:男,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血浆蛋白分离车间主任、血液制剂部副部长;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总监、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杨汇川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汇川先生持有公司46,800股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何彦林:男,196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历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组长、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除前述任职情况外,何彦林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何彦林先生持有公司21,960股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虹青:男,198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除前述任职情况外,王虹青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虹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 泉:女,197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主管、生产经理、生产运营经理、质量保证经理;新加坡诺华制药公司生产运营经理;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高级战略经理、生产运营总监、战略和精益总监、亚太区工厂运营管理总监;北京明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总经理;北京微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除前述任职情况外,袁泉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袁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