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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霸股份”)分别于2026年01月28日、2026年0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立霸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07)、《立霸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方集团”)(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813,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 ,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盐城东方集团本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28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 ,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平台(互联网)预审核,同意盐城东方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14.00%股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低于盐城东方集团持有成本(12.59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相关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公开征集期限为10个交易日(即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26日)。

2026年06月26日,公司收到盐城东方集团函告,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26日),共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向盐城东方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已足额缴纳申请保证金。盐城东方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如能通过盐城东方集团的评审确定为合格受让方,仍需与盐城东方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且《股份转让协议》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盐城东方集团的评审、通过评审后是否能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能否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将与盐城东方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