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
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202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68,基金简称:华夏创业板新能源ETF,场内简称:创业板新能源ETF华夏,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交易便利性,经与基金托管人沟通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并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6日

(二)份额拆分除权日:2026年7月7日

(三)拆分对象: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四)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按 1:2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 1 份基金份额拆成 2 份。

2、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量×2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拆分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3、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拆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五)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6年7月7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拆分结果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2026年7月7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万份调整为200万份。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三、风险提示

(一)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是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拆分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上调至200万份,若投资者持有的场内份额低于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则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场内份额。

(四)如果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拆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信息。

(三)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等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四)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稀有金属ETF华夏)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6月29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稀有金属ETF华夏(159053)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