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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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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6-19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楷先生因公务安排无法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向鹏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6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833,67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3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0,069,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604,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7%。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622,7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622,7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3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604,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604,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7%。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22,7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22,7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33%。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249,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1,37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弃权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030%;反对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94%;反对1,37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92%;弃权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030%;反对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16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2%;反对1,3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030%;反对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820%;反对1,3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24%;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6%。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030%;反对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进行了说明。

四、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