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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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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6-02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0人,代表股份240,44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4,766,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8人,代表股份5,676,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9人,代表股份6,32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46,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8人,代表股份5,676,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29,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7%;反对1,7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9%;弃权23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21%;反对1,7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78%;弃权23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吕丹丹、林佩盈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