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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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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华亚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华亚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7月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011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6日

4、停止转股日:2026年7月9日

5、赎回资金到账日(持有人资金账户):2026年7月16日

6、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7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亚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华亚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7、风险提示:本次“华亚转债”的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亚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华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可转债赎回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3,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00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号”文同意,公司3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79”。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2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2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开始日原定于2023年6月22日,因端午假期及周末,实际开始日为2023年6月2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69.3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39元/股调整为68.99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69.39-0.4=68.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该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8.99元/股向下修正为55.6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5.69元/股调整为55.44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55.69-0.25=55.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126万股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5.44元/股调整为54.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2024年9月,公司向蒯海波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徐军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徐飞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刘世严发行1,629,42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即合计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6,517,704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43.60元/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4.89元/股调整为54.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7日起生效。

2024年10月,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共7,247,43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7,247,4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21元/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4.05元/股调整为52.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1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2.92元/股向下修正为43.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24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999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43股。“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3.30元/股调整为30.71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43.30-0.2999957)/(1+38,010,675/95,028,044),P1≈30.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2025年11月,因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60,4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101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0.71元/股调整为30.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8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999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0.73元/股调整为30.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9日起生效。

二、“华亚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华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华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相关约定,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亚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1.01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1.80%);

t:指当期计息天数(205天),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5年12月1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7月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1.80%×205/365≈1.01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011=101.01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亚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亚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华亚转债”自2026年7月6日起停止交易。

3、“华亚转债”自2026年7月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7月9日为“华亚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亚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亚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7月1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7月16日为赎回款到达“华亚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华亚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亚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亚转债。

8、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2-66732648

联系人:证券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亚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交易“华亚转债”的情形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亚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华亚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7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亚转债”,将被按照101.01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华亚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华亚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华亚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华亚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华亚转债”的核查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冠鸿智能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968号),冠鸿智能2025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7,260.52万元,未超过承诺金额8,200.00万元,未完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针对2025年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冠鸿智能原有股东方蒯海波、徐飞、徐军、刘世严应以股份回购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即由公司以1.00元/股的价格回购蒯海波、徐飞、徐军、刘世严持有的华亚智能632,548股(均摊到个人,为每人158,137股)并注销。同时,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有过2024、2025年度现金分红,冠鸿智能原有股东方4人应将对应股份获得的分红135,544.60元、158,136.36元,合计293,680.96元,无偿支付给公司。

因此,本次因冠鸿智能业绩未达标注销股份632,548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经公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除1名已身故、2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外,其余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激励对象身故或离职而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80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并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3,660股。因此,本次因股权激励事项回购注销股份532,140股。

以上,本次合计注销股份1,164,688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携带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华亚智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2648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hyzn@huaya.net.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彩男向董事会出具《关于提请增加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202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及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6年6月27日,公司披露《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人,代表股份65,46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42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均为2026年6月22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13,11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56人,代表股份52,350,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54%。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56人,代表股份646,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彩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冠鸿智能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6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6%;反对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议案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6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4%;反对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议案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6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4%;反对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