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为梁柏松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进展,公司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进展,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6798号);对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679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陈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相较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的《草案(修订稿)》,公司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