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中金新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6年7月3日(含该日)至2026年7月9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18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本公告发出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等各项费用。

(2)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与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

1)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801,C类000802)

2)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000882,B类000883)

3)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193,C类024196)

4)中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015,C类003579)

5)中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016,B类025111,C类003578)

6)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811,C类003812)

7)中金瑞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005,C类005006)

8)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489,C类005490)

9)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570,C类006571)

10)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341,C类006342)

11)中金新医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981,C类007005)

12)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293)

13)中金鑫瑞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703)

14)中金金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2101)

15)中金安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111,C类013112)

16)中金金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140,C类021331)

17)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983,C类013984)

18)中金景气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5633,C类015634)

19)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15646)

20)中金金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5580)

21)中金中证500ESG基准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680,C类016681)

22)中金华证清洁能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915,C类016916)

23)中金安盈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607,C类016608)

24)中金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7733,B类024091,C类017734)

25)中金恒新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8481)

26)中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8139,C类018140)

27)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8814)

28)中金金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21289)

29)中金成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9628,C类019629)

30)中金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3522,B类023965,C类023523)

31)中金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023483,C类023484)

32)中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023146,C类023147)

33)中金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4870,C类024871)

34)中金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23146,C类023147)

35)中金恒宁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25272,C类025273)

36)中金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5430,C类025431)

37)中金阿尔法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5688,C类025689)

38)中金恒嘉稳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0579,C类026007)

39)中金科创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25785)

40)中金睿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6374)

41)中金消费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27773)

本基金管理人今后新发行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中心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执行。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涉及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将按照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介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中心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执行,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4)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李金泽

联系人:直销客服组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传真:010-66159121

公司网站:http://www.ciccfund.com

(2)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微信公众号:中金基金

6.2其他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电话:95555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b.com.cn

电话:95561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psbc.com

电话:95580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电话:95511-3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zbank.com.cn

电话:95398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jsbchina.cn

电话:400-888-0001

(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bankofchangsha.com

电话:400-818-6666

(8)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uxiaoman.com

电话:95055

(9)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电话:400-610-5568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电话:95021

(1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fund123.cn

电话:95188-8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5ifund.com

电话:952555

(1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电话:400-032-5885

(14)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tenyuanfund.com

电话:4006-877-899

(1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hcfunds.com

电话:400-055-5728

(1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电话:400-821-0203

(17)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电话:400-118-1188

(1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电话:021-6537-0077

(1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yingmi.cn

电话:020-89629066

(2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电话:400-817-5666

(2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电话:400-990-8826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电话:95548

(2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d.citics.com

电话:95548

(2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zs.com.cn

电话:95548

(2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ccwm.com

电话:95532

(26)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电话:400-080-8208

(2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kenterui.jd.com

电话:95118

6.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2)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金新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金新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新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30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拟分配人民币42,000,000.00元,占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的98.2716%。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7月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2026年第1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193,164.59元,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期初现金余额;金融资产相关调整;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以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等。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含净利润及调整情况)详见《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1季度报告》。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6年1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可供分配金额为42,738,692.88元。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68 11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25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