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5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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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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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六安万朗顺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顺感”)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万朗顺感向交通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500.00万元。同日,万朗顺感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万元,本次实际提款200.00万元。万朗顺感母公司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顺洛”)其他股东深圳市顺洛科技有限公司、陈松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分别按其持顺德顺洛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保证子公司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万朗塑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6月29日,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皖东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滁州万朗塑胶向皖东农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敞口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日,滁州万朗塑胶与皖东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滁州万朗塑胶其他股东孔凡平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按其持滁州万朗塑胶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4,24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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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安万朗顺感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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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担保协议
(1)、保证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5)、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协议
(1)、甲方(担保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借款人):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丙方:孔凡平
(4)、丙方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按照其持有的乙方股权比例(49%)承担。
(5)、反担保期限:自甲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五年。
(二)六安万朗顺感电子有限公司
1、担保协议
(1)、保证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的主债权为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反担保协议
(1)、甲方(担保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借款人):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一(反担保人):深圳市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4)、丙方二(反担保人):陈松
(5)、戊方(连带责任保证人):周圣丰
(6)、己方(连带责任保证人):阳娟
(7)、丙方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连带承担。戊方、己方对丙方一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反担保期限:自甲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五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180,2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5,9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余额为25,9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54,246.1276万元。已获批担保总额度180,2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