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WBTL DE SALTILLO, S.DE R.L.DE C.V.)共同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2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349,09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50,905.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75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3、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7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5.09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
注:“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投资总额16,500万美元,人民币汇率按照1美元=7元人民币计算。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且不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开立专用账户及产品专户、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4,086股已于2023年5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8.14元/股。
3、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股份总数量为817,721股。
4、2024 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就上述议案内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转增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股份总数量为1,210,227股。
6、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内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62,198股。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往期解锁情况及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及占比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本次解锁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有847,1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安排及锁定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最长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20%、50%。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票而新取得的股票一并锁定,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2023年5月17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票过户至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期解锁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如下: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的36个月后依据各年度持有人业绩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
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员工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锁标的股票系数如下:
■
个人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系数
若持有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则该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应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该持有人出资金额加上资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经公司审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中,有1人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等级为“C”,该1人的解锁系数为8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481股;其余持有人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等级均为“A”和“B”,解锁系数为10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58,717股。
综上,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62,19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自行出售所购买的标的股票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对于持有人持有的未能解锁部分的股票份额,由管理委员收回,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认为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满足了对应的解锁条件,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5: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并且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中,有1人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等级为“C”,该1人的解锁系数为8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481股;其余持有人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等级均为“A”和“B”,解锁系数为10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58,717股。综上,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62,19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满足了对应的解锁条件,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WBTL DE SALTILLO, S.DE R.L.DE C.V.)共同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
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 年12月2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6 年12月30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57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9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伯25转债”对应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6年12月30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号),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80,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8,02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1%、第二年0.3%、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5%、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77号同意,公司发行的280,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2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伯25转债”,债券代码“113696”。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伯25转债”自2026年1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6年1月7日至2031年6月3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2.4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5.16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伯25转债”转股价格于2026年5月11日由52.4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5.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触发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伯25转债”对应的《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
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6年12月30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25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